馬來組織:非馬來人在1957-1970年拿到的公民權是違憲的?(內附驚人言論視頻)找事情嗎?

你的爸爸媽媽是在1957-1970年才拿到馬來西亞公民權的嗎?如果是的話,他們的公民權或許會受到極端馬來組織上庭挑戰。

雖然看起來非常不合理,但是的確有人准備這樣做。

根據《馬來郵報》報導,新成立的馬來穆斯林組織“馬來穆斯林行動聯盟”(Bertindak)擬采取法律行動,挑戰175萬名非馬來人在1957年至1970年之間獲得的大馬公民權,違反憲法。

該組織秘書處主任莫哈末凱魯指出,當年非馬來人獲得公民權,其實已經違反憲法,必須被檢討。

“我們已經開會研究,同意采取我們計劃與考量已久的法律行動。”

“這包括檢討政府在1957年開始批准公民權給非馬來人,當中或沒有根據憲法所規定的公民權條例。”

“真的,我們發現當中確實存在違法的事宜,這是研究的結果,因此我們受委托采取法律行動,去挑戰那些非馬來人的公民權。”

他說明,根據憲法,任何人在得到公民權前,必須宣誓效忠國家,但是在1957年至1970年期間,此程序被省略,所以有175萬非馬來人非法獲得公民權。

“這是沒有完成程序,所以我們要調查這是否違反憲法,我們要檢討這些非馬來人的公民權。”

“我們會將此事帶上法庭,讓法庭去裁決。”

據了解,與莫哈末凱魯一起召開記者會的人士,包括土權會主席依布拉欣。

依布拉欣恫言:“如果你們(指非馬來人)找我們(指穆斯林)麻煩,我們也會找你們麻煩。”

在早前,內政部長拿督斯裡阿末扎希宣布查基爾在5年前就擁有大馬的永久居留權,引起很多非穆斯林的不滿,指國內還有很多土生土長的人,至今都還沒得到公民身份。

由於有關組織是在印度籍宗教司查基爾永久居留權風波後被成立,因此有理由相信該組織是為了“報復”反查基爾的非穆斯林而采取上述行動。

by:時事追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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