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更半夜鬼鬼祟祟的爬進住家,原來是為了。。。

三更半夜鬼鬼祟祟的爬進住家,原來是為了。。。

偷竊(或稱盜竊偷盜),是基於自己或第三人的不正當佔有(包括管領、支配、處分等),而擅自取走他人財產的行為,"不告而取謂之偷"。

偷竊侵奪物主財產權,違反普遍社會道德規範,在法律上,偷竊也是刑法規定的刑事犯罪行為,構成要件是意圖自己或第三人的不法所有,而竊取他人財產,或竊佔他人不動產的行為。做出這個行為的人被稱為“小偷”、“竊賊” 等。

偷竊犯罪為能認知其為他人財產(不包括真的誤認為是自己的財產而取走,但如果發現仍應歸還),而故意未經同意地取走他人財產,為侵犯財產法益的犯罪。至於不具備不法所有意圖,而未經同意使用他人物品,且物主的支配權沒有受到超出一般人所容許的損害,則屬於學理上之"使用竊盜",或稱偷用,不在刑法規定範圍。

若偷竊過程中有使用暴力或威嚇行為,稱為"搶劫",若使用欺騙手段不正當取得,則為"詐騙"

參考來源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