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下修至18歲 新增60萬票

立法院昨天處理《公投法》修正草案,公投年齡下修至18歲、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等50條無爭議條文完成二讀;中選會估計,修法後將增加60萬名投票公民。至於公投門檻、領土變更之複決是否納入公投項目,及兩岸政治協議強制公投等7項,因朝野仍有歧見,暫予保留,但預計最快下周二全案將可完成三讀。

現行《公投法》無論是提案、連署或過關門檻都相當高,因此,長年來都被稱為「鳥籠公投」,人民意志因該法的嚴格限制而難以展現;修正草案在去年初審通過後,於昨日交由立院院會處理。

院會處理前,朝野先進行協商,有50條修正草案在朝野高度共識,已先由院會進行二讀。其中包括公投最低投票年齡從20歲下修至18歲;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改由中選會或地方縣市政府受理審核;公投成案後可設辦事處募款;主管機關公告公投結果起2年內,不得再就同一事項重提公投等。

此外,包括公投提案門檻從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總人數的千分之5,降為萬分之1;連署門檻從5%降為1.5%;通過門檻改為簡單多數決,但同意票須達投票權人總額4分之1;行政院有公投發動權;「領土變更之複決」是否納入公投項目;兩岸政治協議強制公投;不在籍投票納入公投等7項條文,因朝野仍有歧見,決定由各黨團帶回討論。

其中,最具爭議的草案就屬全國性公投的適用項目。因最初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提出的版本,是將「領土變更複決」納入其中,但因事涉敏感,民進黨自行踩下剎車,但時代力量不僅主張納入憲法修正案的複決、領土變更案的複決,還進一步主張要納入新憲法的制定。

對此,民進黨團態度保留,國民黨、親民黨則堅持反對,並於昨日協商時表明,國號、領土變更等敏感項目不得列為公投討論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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