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財兩失」後的啟示,吳若權:別借錢給別人,但值得貸款給自己

因為一時同情而借錢給別人,往往人財兩失,錢要不回來,關係也破壞了。

假如你有一個完整的計畫,需要資金才能完成,則值得用貸款的方式幫自己圓夢。

如果可能的話,請及早建立正確的借貸觀念:絕對不要借錢給別人;但是,若有具體的實現夢想計畫,不妨貸款給自己吧。當你有錢時,與其把錢借給那些「吃定你是好人,不還也不會內疚」的對象,倒不如把這筆錢捐出來做公益,提供給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若是你手頭沒錢,但有很具體的夢想,需要一筆錢來執行計畫,不妨透過正式的貸款方式,向銀行借錢、或透過群眾募資,籌措這筆可以幫助你圓夢的基金。就算你必須為此而承擔財務的風險,但至少你可以掌握這筆錢來去的主導權。  

相對地,把錢借給別人,對方是否能依約如期還錢,就不是你能控制的了。屆時, 他借錢不還,等到你需要用錢時,想把屬於你的錢要回來,簡直比登天還難。你明明是債權人,還得卑躬屈膝,懇求對方還錢,卻怎麼也無法如願。有時候是自己不好意思開口討債,有時候是對方刻意賴帳。總之,那筆錢就在你答應出借的同時, 猶如那句俗語:「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了。」年紀還小時,就被長輩勸戒:千萬不要借錢給別人。但從「知道」到真正能完全「做到」,還是花了將近數十年的時間。即使我已經勇敢地以「鐵石心腸」拒絕過很多次;但依然還是有幾次「一時心軟」失手的紀錄。而且,還認知到一個慘烈的事實:無論金額大小,那些借出去的錢,對方從來就沒有歸還過。如果你比我幸運,遇過「有借有還」的經驗,真的要感謝對方是個講信用的人。不過,有些

借錢的手法卻有著詐騙的本質,是該要小心的:前幾次都先借點小錢,如期歸還,刻意製造出有借有還的假象,鬆懈你的警戒心,接著會借一筆超大金額,然後就有去無回了。累積了幾次「借錢給別人,卻永遠等不到對方還錢」的刻骨銘心之痛,不但錢財沒有了,連朋友都做不成,「人財兩失」後,我終於懂得如何拒絕借錢。也會衡量對方真正的需求,以及自己的能力,便免除了這項尷尬與痛苦,一旦碰到有人找上門借錢,就直接告訴對方之前的慘痛經驗,讓他知難而退。 

碰到真正需要幫助、及值得幫助的對象,我會量力而為地主動提供部分金援,表面上說是

借錢給對方、心中其實已經沒有期待對方會還錢。很有意思的是,反而是這種狀況下出借的錢,對方都很珍惜感恩。除了上述的特殊狀況外,與人有金錢往來,是件麻煩事,能免則免。你可以平日在親友間主動塑造「我不借錢給人」的形象,不要讓缺錢的人在浮現借錢的念頭時,第一個就想到你,也可以避免經常被糾纏。 

根據我的觀察,喜歡跟親友調頭寸的人,通常都會找「看起來老實、和善、好欺負的人」下手,這絕對是個貶抑之詞,不要以為對方真的是看重你、或很珍惜你們之間的關係,才跟你開口。你只要想到來借錢(又打從心裡不想

還錢)的人,根本是故意佔你便宜的,就比較能夠拒絕對方了。換個立場,當你有一個完整的計畫,需要資金才能完成,值得用貸款的方式幫自己圓夢。只要過去你在金融機關的信用,沒有不良紀錄,或是有足夠的資產可以抵押或融資,就可以透過貸款來完成計畫。  

萬一因為某些原因,無法透過正式管道向金融機構貸款,要向親友開口借錢,或是透過群眾募資張羅資金,必須做好完整的提案,以及具體的還款計畫,包括時間與利息的安排,讓對方可以理性地考慮,也會被你的真誠與努力感動。

有具體還款計畫的借貸,並不可恥,你有的是熱情與能力,只是暫時缺錢而已;反而是那些故意裝可憐,看準對親友比較好下手,而

借錢不還的人,比詐騙集團更惡劣。那才是真正的可恥啊。

真有資金需求時,你可以化身為對自己夢想具有極大熱情的推銷員,做一套專業的簡報資料,把你需要借貸金錢的專案,當作一個很有潛力的「投資計畫」,讓別人樂見其成,願意積極參與,而你也承諾會負起全部的責任,就有機會成功貸款給自己。

#正確的借貸觀念: 不要借錢給別人。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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