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離賠80萬!政大男譏笑妻「沒念大學」嗆:去的機場比妳搭的公車多

「尊重」是夫妻、情侶關係很重要的一環,就算各方面比另一半好,也要懂得尊重人的道理。一名國立政治大學畢業的男子,與妻子爭吵不斷,甚至譏笑妻子沒有念大學狠嗆「我去過的機場比妳搭過的公車還多」,除此之外更會暴力相向,讓妻子受不了向法院提起離婚求償。

判決書上指出,男子與妻子於1973年結婚,育有2女,夫妻兩人共同經營公司,妻子指控丈夫長期透過文字、言語指責貶低她,譏笑她沒念大學,用「我去過的機場比妳搭過的公車多」等話語污辱她,多年來丈夫更習慣以用力摔門、大罵三字經來發洩情緒,女兒也證實爸爸多年來對媽媽的輕視和恐嚇,甚至曾經動手掐住媽媽,一審判離並須賠償80萬,男子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法官發現男子曾在寫給妻子的紙條中,強調自己畢業於國立政大,無論學識、人品、能力、品味、工作、高尚程度等都不輸妻子,甚至直言妻子的能力好也是靠他得來的,認定構成不堪同居之虐待同樣判離,男子不服再提上訴遭高等法院無理由駁回。

法官這一判讓不少網友覺得大快人心,紛紛留言「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標準台灣人只會考試的思想」、「書讀高,做人處事不會,也是等於0」、「所以高學歷沒有高情商啊...一點素質都沒有」、「自卑感越重的人,越會強化自己的言行和外在」、「這樣的人真的有讀過書?」、「學歷不等於人品」、「自卑的人才會鄙視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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