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光鮮亮麗的影視明星背後!也許有著更黑暗的大手在操控一切!揭開好萊塢的內部秘辛!絕對讓你無法想像!

我們今天所認識的好萊塢起源於 1908 年。那一年,電影《基督山伯爵》上映,整個行業都開始了競爭。僅僅三年後,第一家電影製片廠就在好萊塢的日落大道上成立了。很快,它吸引了許多其他電影公司來到加州。

1920年,聲音技術被引入電影,這導致了電影製片廠目標的轉變。演員開始為片商工作,而不是獨立個體。在此期間,米高梅電影公司、二十世紀福克斯公司和派拉蒙公司被認為是業內最著名的電影公司。他們付給了他們最大的明星。但他們也將自己的生活控制在每一個細節上。

米高梅的工作室老闆埃迪曼尼克斯是電影業的關鍵人物之一,他們努力維護名人的聲譽。從 20 年代到 50 年代,在整個好萊塢黃金時代,

電影公司及其老闆對他們的明星施加了幾乎令人難以置信的控制。在那些黃金歲月裡,好萊塢的經紀人對他們的一線名人提出了嚴格的規定和令人瞠目結舌的要求。以下列表,我們將了解好萊塢黃金時代期間對電影明星和名人實施的五條最嚴格的規定。

一.簽訂長期的合約

  隨著喧囂的 20 年代開始,好萊塢的電影製片廠派出了他們的星探來尋找新演員成為名人。這些球探尋找有前途的表演者並與他們簽訂合同。法律文件通常持續數年或更長時間,其目的是維護工作室的經濟利益,而不是表演者。根據這些協議,演員通常只能與特定工作室合作拍攝許多未來的

電影

從本質上講,除非他們在工作室認為無利可圖後被釋放,否則他們不得離開合約。當他們厭倦工作或精疲力盡時,工作室會做任何他們想做的事來讓他們繼續前進。如果演員與工作室的關係不令人滿意,他們就會在工作室規定的期限內繼續付出。沒有什麼能讓他們脫離協議,他們必須嚴格遵守協議才能得到報酬。

而如今,乍看之下,這些名人似乎因為他們在銀幕上的工作而得到了慷慨的報酬。一些好萊塢偶像每週收入高達 5,000 美元。以 1920 年代的美元計算,這可是一大筆錢!然而,隨著演員名氣的增加,他們的薪水通常不會隨之增加。合約鎖定了他們的獲利,無論他們變得多麼成功,他們都被困在那裡。而這些合約也不限於演員。它們還適用於導演、作家、製片人、

電影攝影師、藝術總監和技術人員。幕後的每個人都被限制在非常有限的交易中。如果他們不簽字,他們就沒有工作。眾所周知,這種“工作室自給自足”使製作過程在一段時間內更加精簡。但這是以犧牲演員的藝術自由為代價的。

二.保持忠誠或被列入黑名單

  正如我們所見,在好萊塢的黃金時代,演員受合約約束到特定的電影製片廠。這使得他們很難與競爭對手公司一起探索新的角色和機會。雖然這些合約通常附帶津貼和福利,但它們也需要對公司有一定程度的忠誠度,這限制了一線明星的藝術範圍。

在極少數情況下,有時會允許演員臨時獲准與其他電影公司合作製作某些電影。這種被稱為“租借”的安排將受到主要工作室的密切監控,以確保演員保持正面形象。

一個典型的例子是伊麗莎白泰勒,她與米高梅的合同一直持續到 1960 年,但她可以自由地與其他工作室合作開展各種項目。這些項目包括更大膽的主題,如婚外懷孕、同性戀和同類相食。他們展示了這位演員與 Metro Goldwyn Mayer 合作的另一面。

但這種程度的“自由”雖然有限,但對大多數

明星來說並沒有發生。實際上,演員受合同約束,與製片廠關係密切。如果他們不符合要求,他們可能會被完全列入行業黑名單。以奧利維亞德哈維蘭為例,她因在亂世佳人中的角色而聲名鵲起。對於自 1935 年以來一直與華納兄弟公司簽訂合同的德哈維蘭來說,她很快就厭倦了提供給她的有限和膚淺的角色。很快,她拒絕了工作室給她的角色。

她的行為造成了嚴重的後果。多年來,德哈維蘭實際上被排除在這個行業之外。由於她態度強硬,華納兄弟的高管在幕後向其他工作室散佈消息,稱不聘用她。都是因為她想拍什麼電影,選擇的餘地最小!好萊塢可能看起來像是

明星們實現夢想的地方,但幕後的情況往往是緊張和不舒服的。

三.永遠不要拒絕角色!

  演員們就這樣陷入了與他們的工作室簽訂的具有約束力的協議中。這讓他們幾乎無法控制他們被賦予的角色。許多人選擇遵守現狀,因為他們不想失去工作。但德哈維蘭採取了不同的方法。德哈維蘭不顧 1935 年與她簽約的華納兄弟公司的要求,拒絕接受她所提供的簡單角色。

在多年後的一次採訪中,這位長期出演的明星感嘆“這些角色只是為了填補‘女孩’的日常功能。”而德哈維蘭想要更多。結果,她開始拒絕角色。這在 1930 年代和 40 年代是聞所未聞的,並且激怒了工作室老闆。華納兄弟立即無償將她停職。這是她職業生涯的巔峰時期,當時她還不到 30 歲。因此,德哈維蘭選擇堅持她的原則,從而失去了可觀的金錢、名望和影響力。

然而,德哈維蘭下定了決心。她也知道這個制度是不公平的。不能拒絕一個角色,是對一切本該善良公平的事情的反抗,她想要反擊。她利用律師父親提供的法律知識,將華納兄弟告上了法庭。多年後,她取得了勝利。1943 年,《勞動法》第 2855 條,俗稱“德哈維蘭法"正式生效。

它也被稱為合同的“七年規則”,演員將不再被迫永遠為工作室工作。當然,七年還是很長的時間。但是,已經存在了幾十年的關於永不拒絕角色的規則開始出現裂痕。正如德哈維蘭的一位傳記作者後來簡潔地指出的那樣,“這是導致工作室系統控制垮台的一塊重要裡程碑。 但這並不意味著好萊塢

明星的生活一帆風順"。

四.改名成名

  在整個好萊塢的黃金時代,演員被電影公司改名是一件很常見的事情,這讓他們聲名鵲起。朱迪加蘭、瑪麗蓮夢露和娜塔莉伍德是無數明星中的一員,他們的傳奇身份被業界捏造。這些名稱更改背後的動機各不相同。然而,通常這樣做是為了創造某種形像或角色。

當時,許多工作室只想要白人明星,至少要有傳統的白人背景故事。例如,扮演吉爾達的著名女演員瑪格麗塔·坎西諾 (Margarita Cansino) 經歷了更名,以與她的西班牙血統保持距離。工作室老闆要求她在銀幕上顯得更“全美”。這種品牌重塑有效地抹去了她種族背景的任何痕跡。她遠非唯一一個。

女演員露西爾·勒蘇爾 (Lucille LeSueur) 的一位高級米高梅高管認為她的出生姓氏令人反感,迫使她改名。她的藝名?瓊·克勞馥。但露西爾實際上討厭這個名字。多年來,她希望自己從未以此為名。在揭露明星機器的過程中,據說克勞福德隨著事業的發展對她的新名字深惡痛絕。她覺得這讓她想起了小龍蝦,而不是重磅女演員。

更名也不僅限於女明星。男演員也必須經歷這個抹去身份的過程。一個著名的例子是阿奇博爾德·亞歷山大·利奇 (Archibald Alexander Leach)。派拉蒙影業公司討厭這個名字,把它背後的

明星變成了加裡格蘭特。

五.對你的職業生涯進行殘酷的批評

  在好萊塢的黃金時代,外貌舉足輕重。但這並不意味著任何有魅力的人都可以自動行動。事實上,製片廠願意為他們的頂級節目投入大量資金來學習表演課程。正如雪莉·鄧波兒在她的自傳《童星》中所寫,她在 1930 年代初期在好萊塢崛起,福克斯公司的執行官溫菲爾德·R·希恩告訴她和她的母親,由於她的“潛力”,他們堅持讓她參加表演課程。為了工作室,他們願意承擔高昂的成本。

同樣,在與米高梅簽訂第一份合同後,艾娃·加德納也被要求上課。但工作室老闆對她能力的評估要嚴厲得多。據報導,在加德納與工作室的首次試鏡期間,一位代表說:“她不會演戲;她沒有說話;她是聳人聽聞的。批評來得毫無緩衝!除了必要的表演課程外,加德納還被迫上聲樂課。工作室負責人希望她摒棄南方口音,聽起來更國際化。

加德納遠非唯一接受強制性輔導的人。她並不是唯一一個在銀幕上受到殘酷評價的明星。勞倫·白考爾 (Lauren Bacall) 接受了聲樂訓練,以培養她獨特的“低沉、迷人的嗓音”。謝天謝地,她做到了,因為這最終會成為她的商標。但根據白考爾的自傳《By Myself》,導演霍華德霍克斯對此事的看法尤為殘忍。他強調了日常自我練習對於保持較低音調的重要性。

Bacall 記得,Hawks 曾經告訴她,“當一個女人興奮或情緒化時……沒有什麼比尖叫更沒有吸引力了。” 顯然,好萊塢作品不適合敏感的靈魂。最好把批評記在心裡並加以改進,否則你很快就會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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