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不住的人,就讓他走吧

曾經有人問我,有沒有特別喜歡過一個人?

我說有。

他再問,特別喜歡到什麼地步?

我想了想:喜歡到親手送他走吧......

年輕的時候不懂事,總是對感情抱著最天真而又不切實際的幻想,覺得感情嘛,不過就是人心換人心,只要我夠努力夠真誠,總有一天喜歡的人也一定會對我動心。

於是自己滿腔熱情地撲進去了,無數次打著沒人陪的幌子拖你出來一起吃飯。你喜歡吃辣,我就每一道都點帶有辣椒的菜,一邊忍著要辣出來的眼淚,一邊傻呵呵地跟你說真好吃。

你生病需要好好休養,為了讓你吃的好一點,我每天早早就起來,在廚房笨手笨腳地學煮粥,因為不熟練被煙熏得等不開眼睛;

你犯懶的時候,我自告奮勇地去幫你打掃房間丟垃圾,雖然挺累的,但覺得我們之間算是又進了一步,就高興得跟什麼似的;

你出門不喜歡帶傘,我就自覺充當起你的天氣預報員,在每一個下雨天的早上打電話給你,提醒你一定要記得帶傘;

......

一個人在感情裡努力了很久,能做的事情我都做了,不能做的事情我也想辦法做了,結果卻還是看不到一點希望,走不到你的心裡去。我甚至開始懷疑你是不是真的有心。

有人說愛一個人,比賺錢難多了,因為賺錢至少是一件天道酬勤的事情,只要你肯努力願意吃苦,總能有所收穫;可愛情卻根本沒道理可講,你就算付出再多,他不愛你就還是不愛你。

你掏心掏肺苦等了很久還換不來一絲眷顧的人,別人不費吹灰之力就將其收入囊中。

於是,你從前對他做過的事,他悉數對另一個人再做一遍。

他開始遷就另一個人的清淡飲食,幾乎戒了辣椒;他開始變得勤快,幫另一個人煮粥煲湯、收拾房間;他開始學會出門前看天氣預報,體貼地為另一個人帶上一把傘。

他在另一個人面前像是變了個樣子,變得會緊張,會逗人開心,會細緻入微,會急吼吼地相交出自己的心。

原來很多事情他不是願意做,只是不願意對你做;原來他不是沒有心,只是不肯給你罷了。

人在愛情面前總是容易覺得無能為力,因為不管怎麼做,好像都留不下你。但我也是真心希望你能過得好,我給不了你要的歡喜,也不知道還有什麼能送你,只好送你走了。

很多人說,愛一個人就是努力把他留在身邊,而現在我親手送走喜歡的你,送你去和別人恩愛美滿,那我對你大概是很愛很愛吧。

喜歡你的那些日子,就當自己是做了一場大夢,醒來就努力忘掉關於你的所有事情。雖然過程很漫長很痛苦,但我相信總能過去。也許偶爾此後還會看到你的消息,也許還會流幾滴眼淚,有幾分傷感,但還是祝你幸福。

也希望以後的日子,我能遇到對的那個他,不用那麼用力就能相守一生。

愛情不會總如人所願,只希望所有人在經歷過傷痛後,還能在愛裡繼續前行,然後遇一人白首,擇一城終老!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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