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離食肆3公尺 男子巴士站禁煙區抽煙中罰

雖然已遠離食肆3公尺外吸煙,但因仍處在光大巴士站禁煙區,煙客無奈收250令吉罰單。

(檳城28日訊)雖然已遠離食肆3公尺外吸煙,但因仍處在光大巴士站禁煙區,煙客無奈收250令吉罰單。

檳州衛生局今日聯合檳貿消局及檳島市政廳執法組展開取締煙草、食肆及工地衛生行動,取締煙草的以政府辦公樓及巴士站為主要目標。

執法員先在海墘碼頭巴士站取締2名孟加拉籍及印裔穆斯林煙客,再到光大巴士總站時,取締一名在停車場內抽煙的煙客。

由於旁邊是小販中心,該煙客堅稱已距離小販中心3公尺外才抽煙,並無違例,但執法員以仍處在光大巴士站禁煙區內,對他開罰單。

環境衛生助理官員凱魯說,凡政府辦公樓、巴士站及購物中心范圍都是禁煙區。

他說,距離食肆3公尺外吸煙的條例,只有在建築物外的食肆才獲准。


溫馨提醒:禁煙區不只是食肆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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