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薩店女老闆感染後仍營業,致上百人隔離

日前,廣東高院公佈了疫情期間廣東首例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案件。

40歲的披薩店女老闆吳某感染了新冠肺炎,從湖北返粵後,她因不遵守隔離管控規定,造成定點醫學隔離10人、集中場所隔離87人、居家隔離76人、醫學健康告知401人的後果,不僅給當地造成嚴重影響,還引發居民恐慌,被判刑10個月。

吳某為何沒有遵守防控規定?得知自己的行為帶來的後果,她作何感想?近日,南方日報、南方+記者對該案獨家採訪,吳某用口述還原了案情經過。

案情

拒不隔離被判刑10個月

1月22日,吳某與家人從湖北返回廣東河源,幾天後,吳某發現身體不適,醫院初步檢查後,雖未確診吳某感染新冠病毒,但告知她需隔離觀察。

當日,社區工作人員到吳某住處,再次告知吳某需要隔離。吳某無視隔離要求,繼續經營披薩店,直至2月7日被確診感染新冠病毒。

河源市源城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疫情防控期間,吳某拒不執行衛生防控措施,造成多人隔離的嚴重後果,已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悔罪表現,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對話

“覺得身體沒狀況告知書沒認真看”

問:你是從事什麼工作的?

我在老家讀書讀到初中後,一直在外務工,現在跟我老公在河源開了一家披薩店。

問:你講講從湖北迴到廣東的情況。

今年1月12日晚上,我們開車從河源回了湖北廣水,13日下午到了老家。車上除了我,還有我老公、婆婆和侄子。我們4個人先去參加了我老公伯父的葬禮,20日那天又去參加了我老公二姐兒子的婚禮。大概23日凌晨,我們4個人回到了河源的出租屋。

回河源後第二天,我就覺得身體有點不舒服,自己量了體溫,是37.2度,我以為是著涼了,就泡了生薑水喝,喝完感覺好多了。25日我突然覺得偏頭痛,痛了一個晚上。第二天上午我打車到源城人民醫院看病,由於是疫情期間,醫生問了我是哪裡人,還有近期的活動情況,我如實跟醫生說了。

醫生了解後,就對我作了詳細檢查,包括量體溫、拍CT、驗血、口腔拭子等,等待結果時我也很擔心自己會不會感染了新冠肺炎,但檢查結果出來後,醫生告訴我各項檢查都正常,可能患的是傷風感冒,給我開了感冒藥和止痛藥,之後我就打車回家了。

問:社區人員有上門排查過嗎?

有。我從醫院回去後,下午5點多,有3個社區的防疫工作人員到我出租屋裡了解情況,問我的近期活動情況和身體情況,我都如實說了。但是我怕麻煩,就說現在是我一個人住在這裡,我老公他們去惠州了,實際上他們當時都在店裡。

工作人員讓我不要到處亂跑,要待在家裡隔離,並且要每天上報身體狀況給社區,還給了兩份告知書給我看,我簽名確認後,工作人員就離開了。之後每天社區工作人員都打電話問我的情況,我也每天測體溫,一切都是正常的。

問:你是什麼時候知道自己感染新冠肺炎的?

2月3日又有防疫工作人員過來,抽取了我的口腔拭子進行病毒檢測,2月7日結果出來,我被確診感染了新冠肺炎,之後我就在河源市醫院接受隔離治療,事情的詳細經過就是這樣了。

問:確診前這段時間你在做什麼?

我還是出租屋和披薩店兩頭跑,晚上在出租屋休息,白天和我老公一起經營披薩店。因為是疫情期間,上門點餐的客人比較少,我們主要還是接外賣單,有些平台有外賣員,有些是我老公自己去送的。到我確診前,大概做了200多單外賣。

問:社區人員跟你說過要居家隔離嗎?

說了。他們對我說要在家裡隔離14天。

問:告知書上也寫了隔離要求,你也簽了字,為什麼沒遵守?

我覺得自己身體沒什麼狀況,而且去醫院檢查過了,也沒有什麼問題,就沒在意。告知書上的內容我沒認真看。

問:這段時間你都接觸過什麼人?

具體的接觸者就是我老公、婆婆、兒子、侄子,我小姑跟她女兒年三十的時候也來我家裡住了一個晚上。我去藥店買過一次偏頭痛的藥,去超市買過一次菜,都是買了就離開那種。另外接觸的就是上門買披薩的客人,數量不太多,具體多少我也說不上來了。

問:你知道不遵守隔離規定,會帶來什麼危害嗎?

我是知道的。但我沒有想到自己染上新冠肺炎了。

問:你覺得自己有錯嗎?

我知道自己錯了。我對因為我造成影響的人們,誠懇地說聲抱歉,我對不起他們。

相關規定

廣東省高院、省檢察院此前發布《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刑事犯罪的通告》,第一條規定:

確診患者、疑似患者拒絕接受隔離治療、擅自脫離隔離治療,或者來自病毒感染高發地區、與病毒感染高發地區人員密切接觸,不服從隔離管理,故意隱瞞經歷,造成病毒傳播的,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處罰。

來源:“南方日報”微信公眾號

參考來源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