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馬稱知逾26億調查內容

(吉隆坡26日訊)前首相敦馬哈迪表示,本身有膽量指控總檢察長丹斯裡阿班迪撒謊,是因為他知道首相拿督斯裡納吉26億政治獻金的調查報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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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有人說我知道反貪會、國家銀行及總檢察署提呈予阿班迪的調查報告內容。是的,我知道,我確實知道。」

他今日在其部落格撰文表示,本身知道報告內容,是因為丹斯裡慕尤丁仍身為副首相時,時任總檢察長丹斯裡阿都甘尼向慕尤丁展示調查報告。

「作為土著團結黨主席的慕尤丁經常提到(時任)總檢察長向他展示的報告。當時總檢察長尚未被首相革職。土團黨領導層,包括我在內已經討論了該報告事宜,因此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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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不知道報告內容,我不會挑戰阿班迪發誓,我知道阿班迪撒謊,正因如此他才把那份報告列為官方機密文件。」

「我們知道,上蒼更加知道。如果膽量的話,就發誓吧。」

敦馬指出,若沒有書面來往,資金是無法從一個戶頭匯入另一個戶頭,數十億令吉也無法存為現金,因此肯定是存在銀行內。

他表示,如果是通過銀行,銀行也會記錄和所有資料,包括個人資料和交易記錄,無論是捐款者或收款者,而所有的資料都記錄在相關支票和銀行戶頭簿子。

他續說,如此龐大的資金轉移必須有書面記錄,以便執法單位能夠調查。

「但是納吉的大馬銀行(Ambank)銀行戶頭的6億8100萬美元或26億令吉,除了承認所謂的來自沙地阿拉伯的獻金,沒有其他文件證明,這一筆資金轉移給納吉的真偽。」

敦馬表示,反觀美國司法部給予足夠的說法,即一馬發展公司(1MDB)的資金先流入開曼群島、英屬維爾京群島、新加坡的數家公司和銀行,最終匯入納吉的大馬銀行戶頭,接著再透過數家銀行和公司把款項匯給劉特佐。

「如果美國司法部撒謊,那就起訴這個機構。但是阿班迪和納吉卻沒有這麼做。」

他直言,若阿班迪對這些事情毫不知情,那麼他應該辭職。

他認為,政府應該設立皇家調查委員會來徹查此案。「若要調查30年前的課題,為什麼卻隱瞞最新的罪行?」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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