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消防安檢涉不法 消防員1聲押2交保

▲台中市消防局派員到業者場所,執行消防安全設備檢查情況。圖/台中市政府消防局提供

台中市消防局蔡姓小隊長涉嫌向消防安檢業者收賄,王姓隊員放水;簡姓分隊長涉嫌協助捐款業務,讓蔡姓小隊長侵佔捐款,檢方訊後聲押蔡姓小隊長,諭令簡姓分隊長與王姓隊員交保。

台中市政府消防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消防局第四大隊安檢業務民國101至102年間有異常狀況,經消防局政風室在105年調查發現有人員疑涉不法,主動移送廉政署偵辦。

台中地檢署6日指揮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6日傳喚3名涉案人與20多名證人,並到相關單位辦公室查扣證物。

檢方查出,蔡姓小隊長透過委外的消防安全檢查業者,向餐廳、家具行收賄,以致消防安檢放水,並由王姓隊員指導受檢業者如何規避安檢項目,初步清查不法獲利新台幣10多萬元。

此外,簡姓分隊長涉嫌協助蔡姓小隊長,辦理民眾捐款業務,蔡姓小隊事後將民眾捐款的5萬元支票,私自佔為己由。台中地檢署訊問後,7日依貪汙罪嫌將蔡姓小隊長聲請羈押,簡姓分隊長與王姓隊員各以30萬元交保。

台中市消防局說明,104年前,消防安全設備檢查由各消防分隊分散執行,常造成市民抱怨檢查標準不一,同時容易產生業主、消防專技人員及消防機關間不當關係。

消防局自104年4月1日起進行防弊措施,成立專責檢查小組,將各消防分隊安檢權收回,將安檢權提升至各大隊專責辦理,希望進一步降低執行任務的風紀顧慮與誘因。

台中市消防局長蕭煥章表示,將全力配合廉政署與台中地檢署調查,目前已將交保2人及聲押1人調離非主管及內勤職務靜待司法調查,未來會持續落實防弊機制,並適時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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