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嫁41歲 】男主角宣稱獲女童父母同意,5年後才同居!如今已逃逸且失聯!

【11歲嫁41歲 】男主角宣稱獲女童父母同意,5年後才同居!如今已逃逸且失聯!

 

 

 

   

11歲童婚案引起社會和公民組織撻伐,但作為男主角的仄阿都卡林表示,他不會放棄迎娶計劃。

此外,11歲泰國籍女童瑪莎(Masaryu Mat Rashid)的父母也表示,祝福這段婚姻。

《馬新社》報道,現年41歲的仄阿都卡林(Che Abdul Karim Che Abdul Hamid)宣稱,他和瑪莎的婚姻,已經過女童父母的同意。

否認拐帶女童

他也駁斥外界指他拐帶了女童之說。

“我很失望,外界知悉我和第三任妻子結婚,就在社交媒體對我作出各種胡亂的揣測和指控。”

“我正仔細研究,考慮采取法律行動,好讓他們閉嘴,因為這些指控實在過分且不實。”

他今日在吉蘭丹瓜拉柏迪斯(Kuala Betis)的甘榜拉郎(Kampung Lalang)住處接受媒體采訪。他說,瑪莎的父母也在6月18日,出席了他們兩人的婚禮。

采“隔離婚姻”

仄阿都卡林說,在上個月辦婚禮前,他事先獲得對方父母的同意,條件是他和瑪莎先采取“隔離婚姻”(nikah gantung),​5年後才​注冊結婚,與妻子​同居。

“我也知道第三任妻子才11歲,也沒上學,需要等到她16歲時,才能夠同住,阿尤(Ayu,瑪莎的暱稱)也同意了。”

隔離婚姻意指男女雙方同意結婚,但在兩人規定的期限內不同居。

針對傳聞指仄阿都卡林的第一、二任妻子要求離婚,以致其家庭破裂,他聲稱,兩名妻子從未提出離婚的要求,並指她們已接納瑪莎為一家人。

女童父已同意

《馬新社》也報道,瑪莎的父親瑪拉昔(Mat Rashid Rimadsa)表示,仄阿都卡林在開齋節的前一周,獲得他的同意,迎娶女兒。

他說,他起初並不同意,因為瑪莎的年紀還小,後來,仄阿都卡林建議隔離婚姻,他才同意這頭婚事。

“我告訴他,我的女兒才11歲,不能成為他的妻子。不過,他堅持並承諾采‘隔離婚姻’,所以,我同意了。”

“無論如何,他答應我,當瑪莎屆滿16歲時,將會向吉蘭丹的伊斯蘭事務局注冊婚姻。在現下這段期間,瑪莎會跟我同住。”

他說,婚禮當天,他和41歲的妻子阿米娜(Aminah Hitam)都有出席。

下午2點在泰國辦完婚禮後,他們4人一同返回話望生。

現年49歲的瑪拉昔在吉蘭丹話望生的甘榜Panggong Lalat接受媒體采訪。他們一家是泰國公民,住在話望生,從事割膠工作;而仄阿都卡林專門向村民收購橡膠屑為生。

瑪拉昔透露,他們的生活貧窮,他和仄阿都卡林很熟,經常把橡膠屑賣給對方。

“那名男子願意娶我的女兒,因為他要幫我。我很窮,靠割膠為生。”

女童接受婚事

而身為女主角的瑪莎說,雖然仄阿都卡林已有兩名妻子,但能夠和他結婚,是一件快樂的事。

她也說,她和仄阿都卡林的兩名妻子感情不錯,經常和她們外出。

“我接受我的父母和丈夫所作的決定。五年後,我們才可以同住,因為我才11歲。”

交由宗教局查

此外,《馬新社》也報道,吉蘭丹警方經調查後,排除此案案含有刑事成分。

丹州副警察長丁阿末(Din Ahmad)今日在丹州Kontinjen警察總部受訪時表示,警方是在昨晚接獲仄阿都卡林第二任妻子的舉報,而開檔調查。

他說,此案沒有涉及任何威脅、強迫、請求,甚至是戀童癖的成分,加上婚姻經過雙方同意,因此警方並沒有逮捕仄阿都卡林。

“此案已轉交給丹州伊斯蘭事務局。據了解,由於該名女性未滿18歲,因此該案援引2002年伊斯蘭家庭法令進行調查。”

目前為止,吉蘭丹伊斯蘭事務局(JAHEAIK)並沒有接獲任何投訴。

不過,該事務局主任仄莫哈末(Che Mohd Rahim Jusoh)今日受訪時則稱,就算這段婚姻是在外國注冊,只要女方是未成年兒童,必須事先獲得伊斯蘭法庭和女方父母的同意,方可結婚。

“法律只允許18歲或以上的女性,無須經過伊斯蘭法庭的批准下結婚。”

他說,根據伊斯蘭法,若取得同意,18歲以下女性可以結婚。

婚姻並不合法

無論如何,《馬新社》報道,副首相兼婦女、家庭與社會發展部長旺阿茲莎今日表示,這段婚姻不合法,因為女童未成年,而且沒有獲得伊斯蘭法庭的批准。

“這段婚姻不合法,他們必須分開。”

旺阿茲莎今日在斯迪亞旺沙迷你體育館出席跨宗教精神組織(INSaF)為2000名孤兒舉辦的開齋節開放門戶活動時說,目前婦女部仍未能查獲仄阿都卡林的下落。

不過,她強調,童婚議題必須從整體的角度來議論,包括判斷該案是否涉及戀童癖、剝削兒童或色情的成分。

她也重申,政府是時候把女性的法定婚姻年齡,從現有的16歲提高到18歲。

根據全國的伊斯蘭家庭法令,男性和女性的最低法定婚姻年齡為18和16歲。凡未達法定年齡者,必須事先獲得伊斯蘭法庭和父母的同意,才可結婚。

吉蘭丹州一名41歲男子迎娶11歲女童案震驚社會。

吉蘭丹州一名41歲男子迎娶11歲女童案震驚社會。

(吉隆坡1日訊)吉蘭丹州一名41歲男子迎娶11歲女童案震驚社會,副揆揭露,該名男子如今已逃逸且失聯。

副首相兼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長拿督斯裡旺阿茲莎透露,該部官員在獲悉此案後,已在第一時間上門調查,然而卻不見該名男子。

“我們的官員試圖聯系他,但不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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