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嬰後冰箱凍屍 冷血保母控藏屍及虐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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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3日訊) “保母殺男嬰冰箱凍屍”案;33歲巫裔保母被告今日被提控上庭,面對虐待兒童和藏屍兩項罪名,被告皆不認罪,後獲准以1名擔保人和1萬8000令吉保釋出外。

被告諾阿琦拉,今早於9點47分,身穿紫色囚衣,扣上手銬,被警方帶進法庭。

同時,被告的母親也出庭聆聽,神情嚴肅。

根據控狀,被告於本月3日晚上10時30分左右,在峇都喼一帶的甘榜單位,致死5個月大的巫裔男嬰後,向其母親謊稱指男嬰已被父親帶走,並把嬰屍藏在冰箱冷凍格。

被告因此牴觸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以及刑事法典第201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0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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