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喜歡你,所以不要和你在一起

他不知道我曾經喜歡過他,也不知道當年的黃色小鴨子對一個剛滿十七歲的小姑娘來說有多重要。

我十八歲開始談戀愛之前,喜歡過一個人。

他是我高中時候的班長兼同桌,和他同班是在不那麼幼稚也不那麼緊張的高二。他是那種家長會幫著老師布置會場時,學生媽媽們都很喜歡的男孩:不高不矮的個頭,常年運動讓他看起來比一般人結實一些,白白淨淨,濃眉大眼;家庭幸福溫暖,學習成績中等偏上,從小學開始似乎就一直是班長,身上帶著一股好孩子的陽光味道。

而高中時候的我,是個標准的柴火妞兒:黑黑瘦瘦,戴個黑框眼鏡,常年不變的學生頭和校服;除了埋頭讀書似乎就不知道還有別的什麼事情可做。

對這樣的男孩,我本來是沒有什麼特別感覺的,一如他對我也是像一般男生和同桌的關系。直到有一年我過生日。

我的生日在暑假開學的前幾天,所以一直以來,都是和家裡人過。媽媽給我做頓好吃的,也沒有什麼生日禮物一說,偶爾有關系好的女同學會在開學後記著送我點兒小東西。總之,我就是個沒在生日當天收到過禮物的可憐小孩兒。

高二之後,暑假時間縮短,需要提前到學校來上課。24日的時候我提了一句:明兒我就十七歲啦!當時我也沒在意什麼。結果在25日我生日當天,在我滿腦子琢磨著晚上媽媽給我做什麼好吃的的時候,我發現座位上放了一個大大的盒子——閃亮的小星星的包裝紙,粉色絲帶系成花朵形狀。他坐在一邊沖我笑:“生日快樂呀!”

我迫不及待地拆開,裡面有很多個小盒子,有可以伸縮的水杯,有相框,有好看的本子,所有的一切都是黃色小鴨子主題的。我突然想起之前曾半開玩笑地提過我家狗有個黃色的小鴨子,每天玩完了就自己叼在窩裡摟著,我說:“我也喜歡黃色小鴨子。”

他笑呵呵地看著我拆開盒子,完全沒有意識到我有多麼的手足無措。他告訴我,昨天他下了課去禮品店,跟店員說把所有帶小鴨子圖案的小玩意兒都包起來。他的善意自然真切,那些對他而言只不過是舉手之勞,對我卻是天大的驚喜。那個時候我還沒有“戀愛”這根弦,只是覺得他很好,簡直比其他所有人都好。

這樣的情況下收到的禮物,你們一定覺得我會一直珍藏到七十歲還拿出來看看。現實不是小說,實際情況是,因為我高中時候沒有零用錢,他送我的那些禮物,都被我一個個地送給過生日的女同學了。

然後呢?然後高中畢業,我們都在北京上學,可並沒有什麼特別的聯系。近兩年在大學同學的婚禮上偶爾碰到,他還是一如既往笑呵呵地和我聊天,和別人並沒有什麼不同。我認識他十年,他依舊是當初的模樣:干干淨淨,濃眉大眼,比高中時微微發福;講義氣,能為朋友著想,總是給人一種陽光的溫暖味道。

他不知道我曾經喜歡過他,也不知道當年的黃色小鴨子對一個剛滿十七歲的小姑娘來說有多重要。我從未想過讓他知道,也沒有與他戀愛的打算,無論過去、現在和未來。因為並非每一次喜歡,都要以戀愛收場。

人越長越大,慢慢發覺對你而言重要的東西越來越少,而讓你真正喜歡的東西也在減少。

有些東西的美麗並不需要摘下、帶走、裝起來,如同你不能摘下雲、帶走風、裝起太陽。

有時候有種喜歡叫作:喜歡你,才不要和你在一起。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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