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延長准證為餌 警曹長免費吃按摩女

(新加坡28日訊)移民與關卡局警曹長仗著能協助兩違例被捕的按摩女延長特別准證,竟“試探”水溫,開口問其中一人床上功夫如何,獲“免費”性服務後竟食髓知味,再對另一人下手,控方求判24至28個月監禁。

被告陳鵬山(51歲)之前面對33項控狀,其中包括4項受賄控狀、14項妨礙司法公正、兩項教唆他人妨礙司法公正控狀以及13項洩漏突擊情報,觸犯官方機密法令的控狀。控方針對其中10項提控他,剩余控狀待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陳鵬山貪贓枉法接受性賄賂。(檔案照)

陳鵬山貪贓枉法接受性賄賂。(檔案照)

控狀指被告在去年2月6日至5月31日間,13次向朱詩蓉、王珍紅、唐圓圓和一名身份不詳女子“豔豔”通風報訊,洩漏執法機構突擊情報。他涉嫌通風報信,協助她們逃避逮捕,被指妨礙司法公正。

案情顯示,朱詩蓉、王珍紅、唐圓圓在2016年末至2017年初涉及觸犯移民條例被捕,案件審理期間獲准以特別准證逗留,被告因此認識了她們。被告之後聯系三人,聲稱能助她們在案子結束後延長特別准證。

去年某天被告聯系朱詩蓉,問她是否能為自己按摩,後者約他在芽籠的住所見面。被告竟起色心,問朱詩蓉她的“床上功夫”如何,朱詩蓉於是和他上床,還拒收被告原本要付給她的100元(300令吉)服務費。

食髓知味後,被告一個月後再度找上朱詩蓉,這回在她裕廊西的住所會面交易;同年被告用同樣伎倆向王珍紅索性,原本還要對方打半折,王珍紅拒收分毫後,他一個月後再度“光顧”。

被告今早認罪後,控方指出被告仗著自己有權力影響兩名按摩女准證的申請,就向她們索取服務,根本是剝削她們,而且他先試水溫,獲得免費服務後,就一再上門,絕非一時的判斷錯誤。

控方指他是有預謀的干案,求法官判他坐牢24至28個月。(人名譯音)

控方指出,被告是執法人員,在掌握掃蕩情報後竟向三名女郎通風報信,讓有案在身的她們遠離掃蕩地點,避免被捕。

他的行為已經破壞掃蕩行動的保密性,三名女郎也可能將這消息散播出去,造成嚴重影響。

控方指出,去年5月31日朱詩蓉因涉及賣淫活動被捕,警方調查時發現她手機中和被告的通訊記錄,包括被告索取按摩服務及通風報信的內容,才揭露此案。

被告害怕東窗事發,讓王珍紅刪除手機中的微信通話,也將自己手機收的資料刪除,企圖瞞天過海,卻法網難逃。

被告已在去年6月15日被停職,今早在妻子及親友的陪同下上庭。

律師稱,被告在移民與關卡局服務20年間,獲得142次的表揚,相當難得,此外他父母年邁,被告也負責照顧他們,望法官念及他是初犯,予以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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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9月27日訊)移民與關卡局一名已婚警曹長被指4次接受兩女子性賄賂,涉嫌13次提供警方突擊情報給4名女子,東窗事發後被指刪除犯罪證據,今天被控上國家法院。

被告陳鵬山(51歲)今天在妻子和兩名男性友人陪同下出庭。他面對33項控狀,面控時神情鎮定。

被告涉嫌在2017年犯案,面對4項受賄控狀、14項妨礙司法公正和兩項教唆他人妨礙司法公正控狀;他也同時面對13項洩漏突擊情報,觸犯官方機密法令的控狀。

根據控狀顯示,被告涉嫌在2017年某日接受朱詩蓉和王珍紅性賄賂各兩次,作為推薦他們延長特別准證的酬勞。

被告陳鵬山

被告陳鵬山

他被指在2月6日到5月31日間,13次向朱詩蓉、王珍紅、唐圓圓和“豔豔”洩漏警方突擊情報。他涉嫌通風報訊,協助她們逃避警方逮捕,被指妨礙司法公正。

除此,被告被指刪除犯罪證據,也涉嫌教唆朱詩蓉和王珍紅那麼做,妨礙司法公正。

4名女子相信都是中國人,其中三人是朱詩蓉、王珍紅和唐圓圓,另一人身份不詳,只知道叫“豔豔”。她們涉及與賣淫相關和/或移民罪行。

行賄罪的刑罰是坐牢最長5年,或罰款不超過10萬元(30萬令吉),或兩者兼施。妨礙司法公正罪的刑罰是坐牢最長7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控方表示,如果被告願意認罪,控方將以10項控狀提控他,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代表被告的柯文達拉裕律師則要求展期4周,因他剛接接辦案件,需聽取當事人的指示,並向總檢察署陳情。

本案訂於10月25日過堂,被告以5000元(1萬5000令吉)保釋。(人名譯音)

刪除37手機短信

被告被指在接受調查期間妨礙司法公正,將他和朱詩蓉之間的37個手機短信刪除。

根據控狀顯示,被告被指刪除犯罪證據,這些犯罪證據包括微信(WeChat)訊息和手機短信。

去年5月31日,被告被指將他和朱詩蓉之間的37個手機短信刪除。

不僅如此,他涉嫌在5月31日教唆王珍紅刪除兩人的微信訊息。他也被指在同一天教唆唐圓圓刪除兩人的手機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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