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燈直行被左邊闖紅燈撞上,車主抱怨接到通知【需要自負3成肇責】 網友戰翻常聽見的「應注意而末注意」

社員 高先生 於【爆怨公社】發表

上個月發生車禍

初判下來我還要付3成

我綠燈直直走真的錯了嗎?

【原PO行車記錄器影片】

  

【原PO圖】

   

【社員回應】

「它會打 因注意而未注意」

「只要行進間 一定彼此都有肇責」

「長見識了」

「誰說初判表有%數的阿上法院申請鑑定吧 」

「建議申請車禍事故鑑定,才有法律效力。」

「可以申請鑑定。還有主張信賴原則」

「申請車禍鑑定還未必是得到你想要的結果⋯到頭來又多花3000元!不然監理所委員怎有績效⋯」

「台灣就是這樣,保障三寶路權加上保險公司制式的判定,遇到真他媽的雖!」

「行駛中就會有肇責」

「 那還不簡單,假設修車要100,你就加油添醋加到150,你付三成他還是要賠你100,狠一點添超過150你還有得賺!」

「之前因為發生事故剛好有請教交通大隊!以台灣的交通法規處理情況下!沒有哪一方佔全責!都是以比例6-4%或7-3%或9-1%」

【社員留言截圖】

「可以花3000去申請車禍鑑定報告,但如果你自己有第三責任險就可以出險,給對方對方的第三責任險也可以出險給你,因為初判表是警察依照筆錄來處理,所以並非真的誰對誰錯,走法院通常都會依車禍鑑定報告來判斷」

「看要不要花錢申請一張事故鑑定吧除非完全停下被推撞 不然很難0%」

「想一想對方要付七成呢!有沒有安慰一點?????️初判而已,不然就車禍鑑定吧! 」

「 申請事故鑑定 」

「車禍都直接花3000鑑定給保險公司處理,初判只是浪費時間和解用也只是砍價而已。  」

「如果撞超跑還要付三成那真的是。。。。  」

「 最擊敗的法規(應注意而未注意) 」

「記得當下做筆錄要說我已經減速到可以即時煞車了,然後找目擊證人一起做筆錄說是他來撞你的,再去監理所花3000申請事故鑑定,基本上對方一定全責,就不會有應注意而未注意了。自己第一次也是傻被判應注意而未注意傻傻的被薛2成,後來朋友也遇到相同情況去找律師諮詢才知道要怎麼處理才能不被敲。  」

「除非你證明你有注意到  」

「現在除了車是靜止的以外都是 3/7  」

「 你確實沒注意, 以上... 」

「我看現在只有車子沒人開被撞到才可以沒責任  」

「初判而已 這種3000的鑑定一定要花  」

「 很正常,要全責真的很難 」

「基本上只要兩台車都在行進間真的很難無責 」

「之前也發生過事故,後來去了解得知沒有所喂的100%,除非你是沒動的,或後方追撞,大部份都8:2或7:3,那個2跟3就是你有動,簡單說,看影片得知車主看到為什麼沒煞車呢!也是有一點點責任,沒有要引戰,是我自己發生過也很不服氣去了解得知的,希望對你有幫助  」

「如果是超跑 對方的錯 還要賠三成 !這樣法律叫公平嗎?」

「肇事責任分擔,看你做筆錄的時候怎麼講的影片中你確實有應注意而未注意責任,因為你已經看到車了可是沒有放慢速度停下來對方肇事責任比較大,因為是不是在主線道上且有來車未停駛在法律上只有分肇事責任沒有所謂誰對誰錯」

  

來源來自爆料公社

  

往下看更多精彩內容:已登記結婚且老婆懷孕、婚禮將舉行,但先生對外卻不表明已婚身分,理由是他的論文報告要麻煩一位女性友人幫忙怕她會難過

社員 張俏俏 在『爆廢公社公開版』貼文

文長~反正是爆廢~大家隨便看看笑笑

  

一個將要步入禮堂的朋友告訴我,

她不知道究竟是自己真的度量太小還是老公的認知太奇怪~

兩人已經登記結婚,也懷了寶寶再兩週就是婚禮了。

該老公有很多異性(他認為只要自己對對方沒感覺就是普通朋友)

老公目前正在準備論文,其中一個異性朋友都會幫忙,所以幾乎每天都會聯絡。

但言談中總會透露出喜歡老公的感覺~

像是

報告很多

一起努力吧!

我陪你!

晚安????????????

而已婚的老公卻隱瞞已婚,且在對方傳諸如????❤️之類的問候結尾,

完全沒有想要跟對方說明自己已婚的身份,也沒想要制止對方。

 

還在對方問假日都做什麼的時候,或者節日不用陪女朋友嗎?

這類的問題時,都不去提到另一半。

反而說不用陪,明明另一半在身邊也說自己一個人。

 

理由是因為要麻煩對方做報告,而且明知道對方的心意,如果直接說了已婚怕對方會太難過,想用讓大家都不會心情不好的方法來解決問題,覺得對方講那些話題時不要回應,時間長了慢慢對方就會淡了。

老婆覺得這認知太奇怪了。

正常情侶或夫妻應該沒有人會接受,老公卻說覺得老婆度量太小,只想給其他異性下馬威!??

他又沒有真的跟女生怎麼樣,也沒約出去,這樣有什麼好介意的。

我個人覺得如果一個男人已婚,卻在意別的女人會不會難過而不說清楚自己已婚,不在乎老婆會不舒服還怪老婆沒肚量,這個男人其實根本還沒有自己已婚的認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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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男女,在已是男女朋友關係時就該避嫌,何況是懷孕準備結婚!

再說,因為需要別人幫忙或者怕對方知道真相會難過而選擇不說,這人也太自私了,「利用」就會傷人、給予的越多表示放的感情越多,並不會因時間長了而淡了,而且可能對結婚的對象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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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員回覆》

 

來源來自爆廢公社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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