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家哈士奇走丟了,幾個月後卻發現朋友圈有人在賣她的狗?

今天瀏覽帖子的時候發現了這樣一件很矛盾的事情,看了評論眾說紛紜,真不知道該怎麼幫她?有沒有熟悉法律或者有過這種經歷的朋友,求給她支個招!謝謝。

對了,事情就是圖片說的那樣。自己的狗走丟了。幾個月後發現朋友圈有人在賣她的狗。那麼像這種情況她該怎麼辦?

沒錯就是這只“紅毛”哈士奇。看著很聰明的一只狗狗,就那麼走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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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的賣家曬出她家狗的照片,低價出售。對於這種情況,不知道大神們怎麼看?帖子已經發出來,底下的意見幾乎可以說是一邊倒:建議她去看看狗,如果哈士奇還能認識她,建議她買回來。如果不認識了,那就算了吧。可是這只狗明明就是自己的狗,現在卻要以這種方式贖回,簡直令人難以接受。這倒不是錢不錢的問題。這樣一來那些惡意偷狗要贖金的偷狗賊豈不是要更加猖狂了嗎?

那麼問題來了,寵物狗這種東西在法律上是怎麼界定的?它是屬於財物呢?還是一個獨立的個體?如果屬於財物,主人是不是就可以依法追回呢?要是獨立的個體,那麼問題就復雜了?現在作為主人的熊小壞該怎麼做呢?求大神們支持,談談你們的看法?為她提供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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