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重磅消息!【大馬第十四屆大選】10名反對黨議員或無法上陣!完全是他的政治手段!

這些反對黨議員以公正黨的國會議員佔最多數,估計受影響者多達12人.....

反對黨議員官司纏身·逾10人或無法上陣

拉菲茲

(吉隆坡19日訊)第14屆全國大選將近,公正黨披露至少19名反對黨國州議員因官司纏身和面對刑事案件審訊、以及退黨無法代表黨上陣捍衛議席,讓來屆大選反對黨或增加新面孔。

公正黨佔12人最多

公正黨通訊局主任法米日前在公正黨黨報中發表文章指出,他們預計有9位公正黨國州議員因種種官司和案件失去競選資格,無法在來屆大選中上陣。

這些反對黨議員以公正黨的國會議員佔最多數,估計受影響者多達12人,包括被控出言侮辱與中傷警員罪名成立,已提出上訴的峇都國會議員蔡添強;因私藏及公開一馬發展公司最終調查報告內容,在官方機密法令下罪名成立的班丹國會議員拉菲茲;參與【我們抗爭】集會,被控抵觸和平集會法令的峇央峇魯國會議員沈志勤、士滿慕州議員李健聰、遮迪州議員鄭立慷、及新邦波賴州議員陳家興。

其它因官司纏身可能無法上陣的公正黨議員,包括被指在【我們抗爭】集會上,上載首相拿督斯裡納吉在《時代周刊》假封面照片,抵觸了通訊法令,同時又因在同樣場合指控巫統操控司法,違反煽動法令而被控的梳邦國會議員西華拉沙;暗指納吉干預安華肛交案被控違反煽動法令的巴東色海國會議員蘇仁登;及因參加505黑色大集會而被控違反和平集會法令的武吉卡迪國會議員三蘇依斯干達。

英特拉稼秧岸州議員曾敏凱涉嫌阻礙公務員執行任務,抵觸刑事法典而控上法庭;雪州行政議員兼斯裡昔迪亞州議員聶納茲米也因主辦黑色大集會而被控違反和平集會法令,審訊後罪名成立被判罰款1500令吉。他過後繳付罰款。

雪州斯裡慕達區州議員蘇海米因在部落格撰文評論委任新任雪蘭莪州秘書事件,在煽動法令下被控,目前案件仍在上訴階段。

至於行動黨檳城首長林冠英因涉嫌低價買豪宅,被控抵觸反貪法令與刑事法典,一旦罪成將會喪失競選資格;古晉國會議員張健仁及實旦賓國會議員陳國彬因為參與淨選盟4.0集會,抵觸和平集會法令而被控,一旦罪成將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

根據聯邦憲法48條款,人民代議士若在刑事罪名下被判監禁超過1年或罰款超過2000令吉,將喪失議員資格,同時在5年內不能參與選舉。

根據憲法第48(4)條款,國會議員會在敗訴後14天,將自動失去議員資格。

行動黨4人退黨

另外,4名退出行動黨的國州議員,來屆大選不再代表行動黨,很可能以獨立人士身份上陣捍衛議席。

他們是馬六甲市區國會議員沈同欽、魯容州議員吳良山、峇章區州議員林敬賢、及格西當區州議員陳仲祥。

憲法專家:避免補選反對黨料推出新人

憲法專家阿都阿茲巴裡教授說,多名反對黨國州議員受限於法律限制,或許無法在來屆大選上陣捍衛議席,讓新人上陣,以免相關候選人勝出後,又因為案件罪名成立而失去議員資格,被逼面對補選。

他說,這是反對黨會考量的現實因素,以免因補選失利失去議席,因此會讓沒有官司的新人上陣。

如果一位議員因為上訴失敗而失去議席,就必須舉行補選,除非離大選只剩3年,問題是反對黨願意冒險讓有官司的現任議員上陣嗎?

他說,危機或許也是轉機,19名官司纏身的議員將讓選民看清一些事情,何況這些議員就算是罪名成立,受法律限制而無法上陣捍衛議席,但也可以是反對黨的優勢。

目前,多位議員都申請暫緩執行刑罰庭令並提出上訴,以繼續保留議員資格,相信不會影響上陣資格,但由於審案過程冗長,就算得以上陣,但也可能在勝選後被定罪,導致失去議員資格,並因此舉行補選。

集會被控案531下判鄭立慷陳家興或失參選資格

霹靂州兩名公正黨州議員,即迪渣區鄭立慷及新邦波賴區陳家興於2015年參與抗議集會時被控,案件將在5月31日於吉隆坡推事庭下判,屆時或將影響他們來屆大選是否能繼續披甲上陣。

根據聯邦憲法,議員若在刑事罪名下被判監禁超過1年,或罰款超過2000令吉,將喪失議員資格;若5月31日的判決不利於他們,他們可向高庭提出上訴,但上訴期間若遇上大選,他們就無法上陣。

鄭立慷:若9月大選影響不大

鄭立慷表示,第二宗案件定於5月16、17及18日開審,預料審訊結果沒那麼快出爐,若大選落在今年9月就影響不大,但明年3月舉行,第二宗案件判決將決定他能否參選。

他今日受詢時表示,公正黨6國6州議員目前受案件纏身,但黨已做好准備應對,一旦無法上陣,將安排其他候補人選頂替。

陳家興:若失資格由黨安排

陳家興則表示,該黨向來有許多年輕接班人,領導班子年輕化,接班人方面問題不大,只是在挫敗該黨士氣或造成一些影響。

一旦他喪失議員資格無法參選,其議席就交由黨作出安排,畢竟這並非他個人的議席。

另外,警方昨午獲法庭批准扣押嫌犯7天。

李健聰:做好應對措施

曾因參與【我們抗爭】集會而被控上法庭的公正黨士滿慕州議員李健聰表示,他會以積極的態度來看待案件的審訊,並做好一切應對措施,以確保這個席位獲得捍衛。

如果我因為這場官司在來屆大選失去上陣資格,彭亨州公正黨及英迪拉馬哥打區部有許多人才可以代替我扞衛這個議席。

萬一我無法上陣,也會在其他崗位繼續奮斗,並且參與助選,無論如何,我仍然是抱持積極的態度等待審訊結果出爐。

李健聰被控2015年3月21日下午4時半至5時零5分之間參與“我們抗爭”集會,抵觸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第4(2)(c)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4(3)條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罰款最高1萬令吉。

這宗案件將於5月開審,估計6月就能知道我們的表罪是否成立。

沈志勤:視案件審訊速度

峇央峇魯區國會議員沈志勤說,在一個人被證明有罪之前皆視為無罪(innocent untilproven guilty)的原則下,其競選資格目前未受影響。

不過,他坦言,當前情況存有一定的危險,須看案件審訊的速度。

他說,他面對的案件還處在一些法律程序中。

沈志勤是因參與了於2015年3月28日舉行的【我們抗爭】集會,同年的9月8日被控抵觸和平集會法令第4(2)(c)條文;一旦罪成,可被罰款最高1萬令吉。

沈志勤去年與部份被控人士曾入稟法庭挑戰和平集會法令是否違憲;不過,去年10月10日,以聯邦法院時任首席大法官敦阿裡芬為首的5司諭令,挑戰和平集會法令是否違憲一案需要各自回到地庭就罪名進行審訊。

蘇仁登:仍有上陣資格

巴東色海國會議員蘇仁登受詢時說,雖然他也是面對官司的其中一人,但是12人皆未被定罪,所以至今未有人在來屆大選喪失競選資格。

他說:我在第十四屆大選仍有上陣的資格。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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