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喬安自爆賣淫「我做錯的事就像滴在宣紙上的幾滴墨水,被渲染成這麼大的事!」

劉喬安兩年多前被壹週刊報導是援交妹,她控告週刊後以證人身分到台北地檢署出庭,謊稱自己是去飯店賣酒,事後檢方證實她說謊,台北地院昨將劉女判刑3月、不得易科罰金。劉喬安昨晚開直播說:「我不想再上訴了,我不會掙扎,會進去關!」還爆卦自己被大亨陳萬添逼債274萬元,遭黑衣人押著簽本票,19歲起下海賣淫。

  • 劉喬安做偽證,被判刑3月、不得易科罰金。劉喬安昨晚開直播說:「我不想再上訴。」
(取自臉書)

    劉喬安做偽證,被判刑3月、不得易科罰金。劉喬安昨晚開直播說:「我不想再上訴。」 (取自臉書)

劉喬安所說的大亨陳萬添是前警察之友總會副會長、「柏泰園事業公司」創辦人,也是多家上市上櫃公司的董座或大股東,政界、警界人脈豐沛。記者昨天無法聯繫上陳萬添,無法得知他對劉喬安指控的回應。

劉喬安在直播中痛哭說「我是台灣No.1(第1名)的衰,尤其是在最骯髒、黑暗的時候被公開…」、「這3年來就像是死刑犯被銬上腳鐐,遊街示眾,我做錯的事就像滴在宣紙上的幾滴墨水,被渲染成這麼大的事!」

劉還泣訴為何踏入賣淫圈,「是因大亨陳萬添,媒體也報導過,我19歲時爺爺過世,從澳門回台奔喪,因欠債274萬元,一到機場就被7個黑衣人架住」,她央求對方讓她先奔喪,被押上廂型車到她家客廳的靈堂,一上完香就被押到神旺飯店簽本票,每個月須還15萬元;但她未交代為何欠債。

「這位押我的大哥後來和陳萬添翻臉,他看到我上了太陽花學運,就跑去北投分局自首,分局傳喚我,我怕大家又把焦點亂放,所以當時沒有講。」

至於偽證案,劉喬安說,檢察官開庭時原本要坦承性交易,但前兩次開庭都有大批媒體守候,嚇得不敢說實話,才說去賣酒,第3次開庭才承認。

劉女說,她去聲援太陽花學運被網友拍下PO網,讓她的人生徹底變調。她說她可能會在6、7月去服刑,為了孩子,服刑前會繼續從事DJ工作。劉喬安多次淚崩,說3年來她考上芳療師、學DJ、學舞蹈,希望服刑後以「全新的我」亮相。

偽證罪為不得易科罰金之罪,須入獄或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不過昨天的宣判是一審判決,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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