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母親被迫將我送人,23年來她逢人就說想我,終於見面時她卻不認我,最後我才知道原來······

當年母親被迫將我送人,23年來她逢人就說想我,終於見面時她卻不認我,最後我才知道原來······

我今年35歲,已為人母,擁有一個幸福的家庭。

但人的命運或許很難做到完美,我也曾有過一段並不幸福的過去。

當我的第二個孩子出生=的時候,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能夠感受到母愛——我自己對孩子的愛,以及母親對我的愛。

正因為母愛實在是太偉大,物極必反,讓我在心理上受到了很多傷害,也讓我決定無論如何也要尋找我的生母。

我現在的母親是在我12歲的時候收養我的。一個12歲大的孩子,已經有了獨立的意識和對這個世界的認識。我很清楚,並且眼睜睜地看著我被送人的,而親手將我交到養父母手中的,不是別人,正是一直說愛我的母親。

當然,我也知道,她將我送人是因為姥爺的意思。我的父親在我11歲的時候不幸去世了,而她和我母親的婚姻,是不被雙方家裡人祝福的。原因是我姥爺和爺爺年輕的時候,曾經在一起打過仗,不是一般的打架,而是打仗。後來雖然不再打仗了,但是仇卻結下了。

但是我的父親和母親偏偏相愛了,並且離經叛道,未婚先孕。最終出於無奈,兩家才結了親家。可是這件事情在我姥爺這裡,就是徹頭徹尾的丟人了。

因此我姥爺對我的存在一直耿耿於懷,他將我視為丟人的根源。於是在我父親去世,姥爺將母親和我接回家之後,就主張將我送人。我的爺爺那邊則嫌棄我是個女孩子,也沒有打算收養我。我母親一個女人,沒有了夫家,自然沒有太多的自主性,最終被逼無奈,只能將我送人。可是我即便知道事情的經過,作為叛逆期的孩子,我也無法原諒母親。因為她是我在這世界上最親的人,在我的心裡,她本來就應該保護我的。而她卻沒有做到,恰恰平時她對我又是那麼的好,我就更加地恨她。

因為這份恨,當時養父母來接我的時候,我一改前幾日的哭喪臉,高高興興地去拉著養母的手,親暱的喊「媽媽」。

可想而知,當時我幼稚的行為對於生母來說,是多麼大的傷害。可是我那時候卻洋洋得意,甚至有很長一段時期,我都強迫自己不要去想她,告訴自己我沒有那個媽媽。可是當我生下第一個孩子的時候,我的內心想法就有所改變了。我能理解一個母親親手將孩子送人的痛。可是我又覺得尷尬,不知道該怎麼去面對我的母親。

這麼多年沒有見了,她還認得我嗎?直到我第二個孩子出生後,我終於忍不住了,我打算找我的生母。我知道母親在哪,姥爺家在哪,找她們並不難。可是讓我意想不到的是,時過境遷,物是人非。我姥爺早就去世了,家裡的房子也被舅舅們賣了。我四處打聽,才找到了當時對我很好的二舅舅。

他看到我,百感交集,一時間竟然老淚縱橫。我受情緒感染,也忍不住哭了。我曾以為將我送人之後就徹底斬斷的親情,竟然還這麼真實地存在著。二舅舅說:「你可回來了!你母親足足想了你23年!直到現在,逢人就說她想你了!」二舅舅的這番話,讓我不知道如何作答,但我卻從中發現了問題。逢人就說想我了?正常人會這樣做嗎?我開始隱隱地擔憂,而事實卻印證了我的想法。

二舅舅帶我來到了一家養老院,我的母親就在這裡!當我看到她的時候,她正喃喃自語地說著什麼,然後看到有人經過,立刻拉住別人的手,說:「我好想我的女兒啊!你看到她了嗎?」不用舅舅說,我也看出來母親的精神不正常了。

當時我的眼淚就止不住地開始流,而當我轉過去看向舅舅,想要問詢答案時。舅舅嘆了一口氣道:「在你被送人的第二年,你姥爺就逼著她嫁人。她不吃不喝三天,結果餓暈了,被強行送去男方家裡。她醒來之後,大哭大鬧了好幾天,最後就成了這個樣子。」再後來,男方就退婚了,我姥爺將母親接了回來。時至今日,這樣的局面也不是我姥爺想看到的。他內心充滿了愧疚,直到死的時候也是如此。

他照顧了母親十幾年後去世,將遺產,包括房子變賣的錢,都用來讓舅舅和姨媽照顧我母親。 母親直到瘋掉之後,心心念念地還是我。

我想起當初分別時我的冷酷,想起這麼多年來的無情,我開始恨自己,內心開始止不住的流血。我走過去抱住母親,她已經認識我了,同樣來問我,「你有沒有見過我的女兒。」我說我就是您的女兒,可是她根本就聽不懂我在說什麼,仍舊自顧自地找著女兒!我知道很多人看過我的故事都會罵我,我也希望很多人都來罵我,以減輕我身上的罪行。母親變成這個樣子,我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接她回家,然後用我最大的能力卻孝順她。

儘管她可能感受不到,但我知道這就是上天對我的懲罰。我無怨無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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