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組管理員要注意了!大馬MCMC警告:社媒若看到假消息,管理員會判坐牢!小心咯~

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警告,國內所有社交媒體群組如果涉及散播虛假信息、誹謗及煽動,有關群組的管理員可受到調查及對付。

MCMC網絡安全、執法和宣傳組主任祖卡納因說,群組管理員有責任對群組裡的違法信息進行有效管理,否則就得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他說,有關法律不只是對付WhatsApp管理員,還包括其他社媒如微信、面子書等。

目前有「四大嚴法」可對付涉及上述罪行者,有關嚴法包括刑事法典第500(誹謗)條文、1998年多媒體與通訊法令第233(1)(a)條文、1948年煽動法令及1972年官方機密法令。

在上述法律下,涉案者一經被法庭判處罪成,不只面對罰款,甚至還會惹上牢獄之災。

考慮援引多媒體法令對付

MCMC網絡安全、執法和宣傳組主任祖卡納因說:「政府尚在研究及探討,我們將在適當的時候,再發文告或召開記者會對有關課題發表意見。」

與此同時,通訊及多媒體部副部長再拉尼向《每日新聞》說,政府考慮援引現有的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對付無法控制群組成員散播假消息、誹謗和煽動的WhatsApp群組管理員。

王守楠:不知者無罪

法令應只針對違法者

王守楠律師向《南洋商報》說,1998年多媒體與通訊法令並未提及管理員也須負責任,該法令指的是利用網絡平台散播假消息,應該只針對違法者。

他舉例,如果一所學校的學生犯罪,而校長並不知情,所謂「不知者無罪」,不應該連校長也受懲罰。

他說,建立群組者確實有責任管理,但「罪不及孥」,更何況任何違法內容的散播,皆可追查到其來源。

「比如,A君的帳號綁定了郵箱,若有人盜用帳號,郵箱將會通知本人其帳號在其他位置,或有人使用其他器材登錄他的帳號。」

他表示,一切的網路留言皆可通過查詢及追蹤IP位置的來源,所以治罪應該止於犯罪者本人。

管理員發表免責聲明

有關報道,已引起社媒包括WhatsApp各群組管理員擔心,因為一旦群組成員傳播煽動或虛假內容而被起訴。

一些人甚至表示考慮是否還要繼續成為管理員。有一些管理員則擔心遇到駭客入侵「放毒」,那將是災難。

與此同時,WhatsApp各群組管理員紛紛發表免責聲明,聲明內容如下:

「群組所有管理員不允許或支持任何形式的WhatsApp信息,包含[色.情]、誹謗、煽動、虛假或不當信息。在群組內發布的任何信息和評論純屬網民個人行為,並不代表群組及管理員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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