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先查當下的1MDB丑聞?卻成立專案組查20年前的外匯丑聞?證明了什麼?

我下星期將會見調查90年代國行外匯交易丑聞的專案組我下星期將會見調查《1991 – 1993 年間國家銀行外匯交易丑聞》的專案組。

有關專案組在今年二月由內閣成立,並由前政府首席秘書旦斯裡莫哈末席迪哈山領導。這個專案組的設立其實恰恰證明了我們的內閣部長們極度疏忽職守和不負責任,因為他們敢成立一個特別專案組來調查20年前發生的國行外匯交易丑聞,卻對當下鬧得沸沸揚揚的盜賊統治一馬公司洗錢丑聞一句話也不敢說。

繞著一馬公司丑聞的疑團包括:直接牽連在內的首相納吉是否是一馬公司與IPIC“仲裁和解”的最後拍板者,進而否決了第二財長佐哈裡聲稱有信心在倫敦國際仲裁庭贏得此案的立場?

有沒有任何一位內閣部長提議過說首相身為直接牽涉連在丑聞內的一方,應該回避而非繼續參與任何跟一馬公司丑聞有關的任何決定過程?美國特朗總統政府提供了兩個涉及個案者主動避嫌的例子:其總檢察長傑夫·塞欣斯回避參與任何針對特朗競選運動的調查工作,因為他本身曾經在2016年跟俄羅斯大使接觸過; 其外交部長雷克斯·蒂森回避參與有關Keystone XL石油管道的決定,因為他本身曾經是Exxon Mobil Corp的總裁,在有關石油管道工程上存有利益沖突。

馬來西亞對道德和良好治理原則的承諾該不會比美國的特朗政府來得差吧?

一馬公司與IPIC“仲裁和解”的決定到底有沒有經過內閣的批准呢?如果有,那有哪一位內閣部長提出下列圍繞著有關“仲裁和解”令人費解的問題:

為什麼馬來西亞人民被逼雙倍償還IPIC借給一馬公司的債務?

一馬公司所還的錢去了哪裡?

納稅人是否得承擔一馬公司跟IPIC間的12億美元和解費?

誰在收買一馬公司債券?

馬來西亞是否在國際社會上迅速的淪落為一個流氓國家的地位?

在內閣決定成立《90年代國家銀行外匯交易丑聞》專案組後,巫統的宣傳主任安華慕沙宣布巫統和國陣成員黨將在全國舉行匯報會,讓人民明白有關設立專案組的目的。

我當時公開表示我願意出席這些匯報會並發表演講,但至今,並沒有得到任何反應,也沒有聽聞任何有關匯報會的進展。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我樂意協助專案組調查這宗發生在20年前的外匯交易丑聞,但當我們談到問責制和良好治理原則的同時,我們又怎麼能夠漠視“房裡的大笨象” – 令馬來西亞臭名遠揚,令到世人譏笑我們為“國際級豺狼統治國”的一馬公司洗錢丑聞?

其實,如果納吉政府有誠意遵守問責制和良好治理原則的話,丹斯裡諾莫哈末耶古就先得辭去或被開除或吊銷其國庫控股署理主席一職。

因為他是當年國行外匯交易的主要操作員,當年的虧損高達馬幣300 億。

前財政部長安華也說過在1990 年代,當諾莫哈末耶古還是國行官員時,他曾是國行外匯交易虧損丑聞的共謀。

他說,當時身為財政部長,他曾要求諾莫哈末耶古辭職但卻未得逞。

早在1993 及1994年間,我在國會就已經點名諾莫哈末耶古在國行外匯交易虧損丑聞上的角色。當時,國行外匯交易涉及的數量最高可達2700億,即當時的國內生產總額三倍,國家儲備金五倍。

20年過去了,導致當年國行面對大量虧損的諾莫哈末耶古,有責任向人民 — 而非只向專案組 — 交代到底當年的真相如何。

我堅持當年我在過會發表的言論,包括設立一個皇家調查委員會來徹查該國行外匯交易虧損丑聞,其中概括:

確認1992年開始的外匯交易虧損總數會否超出馬幣300億;

確認其中是否有涉及任何財務舞弊和濫權,因為針對有關課題的官方解釋充滿了矛盾和沖突;及

確認為何國行可以犯下如此代價巨大的錯誤。但目前更重要的卻應該是設立一個皇家調查委員會來徹查一馬公司丑聞 – 難道人民得等到第14屆大選後更換聯邦政府後才能如願以償?

民主行動黨國會領袖兼振林山國會議員林吉祥於2017年4月30日(星期日)早上11時於峇都交灣走訪鄉區活動記者會上所發表的聲明: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