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有殘疾而且不能生育,婆婆將我掃地出門,逼我離婚。十年後我身家百萬,再次相遇時她卻對我說...

我身有殘疾而且不能生育,婆婆將我掃地出門,逼我離婚。十年後我身家百萬,再次相遇時她卻對我說...

(僅為示意圖)

我叫劉菊香,今年36歲,初中文化,現在是一家銀飾店的老闆,在城裡已經有車有房,存款也有七位數。 

可是我至今孤身一人,沒有結婚,沒有孩子,我每天忙忙碌碌的就是為了打發這無聊空虛寂寞的時間。 

其實,我是結過婚的女人…… 19歲那年,我去城裡打工,遇到了老公劉志強。 劉志強當時是製造部主管,而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員工,因為我們是老鄉,還同在一個村子,他對我就特別照顧,一來二往的,我們就產生了感情。 

可是,我們的感情遭到了他們家人的反對。 

劉志強的父親是村裡的幹部,他又是大學畢業,而且還是主管級別,工資也很高。 而我們家在村裡是數一數二的貧困戶,我只有國中文化,在廠裡就是一名普通的小工作。 

我的條件跟劉志強的條件比起來,確實不是差那麼一丁點。 

其實,差別最大的不是物質條件,而是身體條件,我的身體有點殘疾,全村的人都知道的,我的腿一條長一條短,走路的時候有點踩蛋,從小到大,我就被村裡的夥伴們叫成踩蛋妹。 

我都跟劉志強多次提出分手,可他就是不答應,他說他喜歡的不是我的長相,是喜歡我的善良。 

真的,在我心裡,劉志強是我這輩子遇到的最好的男人,沒有之一了。 

我甚至認為,未來的幾十年裡,我不可能再遇到像劉志強這麼好的男人。 

為了能跟我在一起,他跟家裡抗爭了七年,即使他父母以斷絕關係來威脅他,他都沒有妥協。 

我們結婚之後,婆家人沒有一個看我順眼的,婆婆,公公,小姑,包括七大姑八大姨,都說我根本就不配嫁給劉志強,一個堂堂大學生,居然娶了一個農村女人,要長相沒長相,要文化沒文化。 

我身有殘疾而且不能生育,婆婆將我掃地出門,逼我離婚。十年後我身家百萬,再次相遇時她卻對我說...

當然,他們說的都是事實,也所以,不管這些人說我什麼,我都全當沒有聽到,也毫無怨言地接受他們的鄙視與白眼。 劉志強知道我心裡難過,經常安慰我,而且結婚之後,還把他所有的積蓄和工資都交給了我,來表達他對我的歉意。 

其實,不管婆婆怎麼嫌棄我,我都是幸福的,有這樣的老公護著我,疼愛著我,我有什麼好去抱怨的呢。 

結果,天公不作美,連我這最後的幸福,它們也要奪走。 

結婚一年後,我們一直沒有懷孕,我和老公都去醫院檢查,結果,我被檢查出有先天性輸卵管堵塞,意味著我永遠不能生孩子。 

原本,我在這個家裡被嫌棄,加上不能生育,我想我在這個家裡就真的沒有任何價值了。 

果然,得知我不能生育的訊息,婆婆不顧劉志強的反對,將我掃地出門,強迫我跟劉志強離了婚。 

劉志強是不願意跟我離婚的,但是我愛他,不能拖他的後腿,更何況,就算我們繼續在一起,我在他們家永遠也擡不起頭來,永遠活的沒有尊嚴和地位,這樣的日子,過的了今天,是過不了明天的。 

我們離婚之後沒多久,劉志強竟然得了癌症,是肝癌晚期,檢查出來三個月就走了。 這對我打擊很大,儘管我們離婚了,可是他從來沒有停止過關心我,我也從來沒有停止過愛他。 

十年了,我一直沒有再婚,就是因為我還愛著劉志強,我堅信,在這個世界上,再也找不到劉志強這樣的好男人了。 

更何況,我不能生育,就算找個男人,也不會長久的。 被婆婆掃地出門之後,我就開始一個人闖蕩,我在工廠做過,在建築工地做過,做過菜販子,更擺過地攤,後來,我用我所有的積蓄開了一家銀飾店,沒有想到生意紅火,三年時間,我就身家幾百萬了。

清明節,我去給劉志強上墳,我碰到了劉志強的媽媽。 她的日子過的很落魄,劉志強去世後,公公也走了,小兒子因為吸毒被抓,小女兒又遠嫁到大山裡,看起來孤苦伶仃的樣子。 

我拿了三千塊錢交給婆婆,婆婆沒有接,依舊跟從前一樣很嫌棄我,還一個勁地沖著我翻白眼。 

我走的時候,她冷漠地對我說:作為一個女人,就算賺再多的錢,卻不能生孩子,你這輩子也不如別人。 

我聽了婆婆的話後,差一點就哭出來了。 

難道,一個不能生育的女人,永遠都擺脫不了別人的嫌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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