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丈夫要和我離婚,本被感動的我卻發現另有隱情

前夫突然提離婚,我措手不急

我和前夫魏春水結婚21年,生了兩個女兒。大女兒讀大二,小女兒讀高一。我們結婚時,魏春水家在當時條件算不錯的。我結婚後就沒有上班了,就在家和婆婆生活。魏春水和公公在外做生意,小姑子那時候自己開了個服裝店。小姑子對我不冷不熱的,覺得她哥哥娶我太虧了。

我也沒什麼可氣的,反正日子也挺舒適。我先後生了兩個女兒,魏春水對女兒很好,我們女兒從小到大,沒有什麼東西是比別人用得差。魏春水對我,怎麼說呢,新婚時他還是挺好,但後來就對我冷淡了。我也理解,老夫老妻了,本來就會變成這樣。但是,魏春水沒虧待過我,每個月都給我不少家用。

可是,3月份,魏春水毫無征兆地跟我提離婚。那天他是剛出差回來,我以為他是談生意不成功,心情不好,還安慰他不要要求太高,現在的日子已經很好了,他可以放松放松了。可他說:“我要怎麼過是我的事,現在我們談我倆的事。你覺得我們這樣做夫妻有意思嗎?還不如離了算了。”他真要離婚?我不知道該怎麼應對……

挽回無果,接受離婚

那晚,魏春水又出去了,走之前說:“離婚我不會虧待你,你想通了再聯系我。”魏春水走後,我在客廳裡坐著想了好久,為什麼他要離婚?我事事順著他,這麼多年來從沒給他添麻煩,還為他生了兩個女兒,他為什麼要離婚呢?

第二天,我給魏春水打電話,他說他在開會,不方便接電話。掛了電話後,我再打他就不接了。於是,我給他發微信,表達我不想離婚的意願,他在外面怎麼樣我都不管,只要他不離婚。可他回我:“少說廢話,離!”

我實在沒辦法,把這事告訴了兩個女兒,大女兒請假趕回來了。魏春水怪我事先告訴女兒,更加要離婚。大女兒問他,為什麼一定要離。他說:“沒有激情,過不下去,這就是原因。”而公婆和小姑子他們也都沒有勸阻魏春水,都說隨我們自己商量。我也沒辦法,只好同意了離婚。魏春水給我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還有老家縣城的一個20平的鋪,以及一些錢,足夠我生活。

上門討錢才知他身患絕症

離婚後我回娘家去住,侄子得知我離婚了,說:“姑姑你傻啊,姑父就給你這麼一點錢?他的財產肯定還有很多!”我說,我也不知道他有多少財產,這麼多年來都是他和公公在外打拼,後來公公也回家休息了,就他一個人在外面,我從沒有過問過他的生意,只要他每個月給我錢就行了。

侄子非常氣憤,說:“不管他有多少錢,都是你們婚內共同財產,離婚時你應該分一半!”我沒心思想這些,本來回娘家只想尋求安慰。可侄子這麼一說,我媽媽,我哥哥嫂子,都勸我追回屬於我的那一半財產。於是,我們全家人趕到魏春水家,我侄子首先就說了我們是來追錢的。小姑子吼道:“錢錢錢!我哥都快死了,你們還要錢!”

什麼?魏春水要死了?我趕緊問怎麼回事。婆婆告訴我,魏春水查出來肝癌晚期,前一段時間他到處出差,其實是到處就醫,連美國都去過了,可是所有的醫生都說了,沒有希望了。

我問:“他一個人去的美國嗎?”我還是關心他,畢竟他得了這麼嚴重的病,一個人去求醫,多淒涼。小姑子說:“嫂子,我哥,他和他情人一起去的,他們在一起多年了……”我還沒反應過來,侄子就大吵:“什麼?他出軌提離婚,才給我姑姑這麼點錢!別以為我們窮就好欺負,等他回來,要把話說清楚!”

我當時真的不知道思考了,帶著娘家人回到了魏春水給我的那套房子裡。我關上門睡大覺,他們在外仍然討論著魏春水的病以及出軌的事。

癌症丈夫要和我離婚,本被感動的我卻發現另有隱情

原來,他只是想“剝奪”我的繼承權

三天後,大女兒來看我,一進門就說:“媽,我爸不行了,他說他現在就是等死,他昨天已經給我們念遺囑了。”侄子問:“你爸的遺囑怎麼寫的?”女兒想了想,就把遺囑的內容告訴我們了。我這才知道,魏春水給我的那點東西,在他的全部財產中真的不值得一提。他把他的財產分給了兩個女兒,還有他父母和妹妹一家,還有他在外面的情人以及情人給他生的兒子。

侄子說:“姑姑你現在明白了吧?他跟你離婚就是想讓你沒有繼承權啊。”我說:“我沒有繼承權沒關系,我不需要那麼多錢,反正我兩個女兒也分到了。”侄子說:“你傻啊!要是你們沒離婚,他所有財產的一半都是你的,他死了後,你首先可以得到他財產的一半,然後他財產的另一半中你還可以分到遺產,這樣你們母女三人得到的財產就比他們所有人都多啊,你不懂嗎?”

侄子說了一大堆,我好像明白了一點,感覺自己確實劃不來。如今,女兒和侄子兩人就想通過法律途徑,幫我追回財產。聽他們說,離婚半個月之內,如果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仍有繼承權,這是真的嗎?

癌症丈夫要和我離婚,本被感動的我卻發現另有隱情

律師說法>>

聽了這個傾訴故事後,小編咨詢了湖南正方律師事務所的潘志清律師,他說,“離婚半個月內,配偶仍有遺產繼承權”這句話是不對的,正確的理解應該是這樣:如果是法院判決的離婚案,判決生效前,如果有一方去世了,這種情況下,配偶才有繼承權;如果是兩人協議離婚且已取得離婚證,那麼自離婚證簽發之日起,配偶就沒有繼承權了。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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