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某些法官的腦袋真的沒救了,狠灌瓦斯殺輔大女 「過程不痛苦」法官判免死,連法醫高大成都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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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1 11:46 上傳

高大成投降!狠灌瓦斯殺輔大女 「過程不痛苦」法官判免死---儘管在挖出女大生白骨時,黃文進下跪又低頭,但仍一滴眼淚也沒流。當初,黃文進兩度迷姦對方還拍裸照,用瓦斯瓶狠狠強灌,導致女大生缺氧致死;犯案後,他還與檢警鬥智74天,堅不吐實。

但是法官認為,女大生死前沒受到太大恐懼,犯罪手法並非最嚴重的方式,因此判了無期徒刑。

今年初,震驚社會的輔大女生白骨案,兇嫌黃文進騙財騙色,且預謀殺人,被台中地院判處無期徒刑。當時已婚的黃文進,佯稱要幫忙挽回陳姓女大生和男友的感情,請人作法,結果兩人卻開始交往;事後黃文進還慫恿陳姓女子賣屋,榨光300萬元,甚至迷昏殺害棄屍,手法相當兇殘,卻只被處無期徒刑。前法醫高大成說,這樣的判決,他舉手投降

灌瓦斯殺女"免死" 法官辯"過程不痛苦" ID-154097

台灣某些法官的腦袋真的沒救了就是這樣的判決,讓人對台灣司法信心破產以這個案子來說兇嫌1. 迷姦對方還拍裸照2. 用瓦斯迷昏對方殺人3. 之前還詐騙被害人數百萬這樣還不惡行重大嗎?結果法官居然說因為殺人的過程沒有殘暴,對方沒有感覺痛苦,所以沒有惡行重大,不必與世隔絕這種判決也太讓人憤怒了吧這個意思是說,如果我殺人的時候對方沒有被迷昏,我就罪大惡極,但如果我把對方迷昏後先姦再殺,反而沒有罪大惡極???

法官這種說法根本無法讓人信服好嗎???法醫高大成的說法才比較合理: 「我真的投降,他就是怕別人反抗,才讓人家吃迷姦藥再用瓦斯弄死,你說這樣她(死者)不難過?那不是人家難不難過的問題,人家就不想死,你把人家弄死,就是手段兇殘。」騙錢迷姦再殺人,結果法官用殺人過程被害沒有很痛苦(因為被迷昏)來作為不判死刑的依據真的是豈有此理!!!台灣的法官們,可以請你們活在真實世界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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