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凌晨騎腳車被撞案》 巫統幫死者家屬掏出35萬打官司 和醫藥費!大家怎麼看?

巫統柔佛州聯委會已經委托律師樓,協助騎腳車少年遭撞死案中16名死傷者的家屬采取法律行動。柔佛州務大臣卡立諾丁說,柔州巫統委托末尼卡卡納默迪律師樓,費用為35萬令吉。“這包括律師費和8名受傷少年的醫藥費。”他今天移交模擬支票予上述律師樓代表莫哈末諾後,對記者這麼說。卡立諾丁也是巫統柔州聯委會主席,他說,這是協助有關家屬的其中一部分努力。

最遲下周開始

此外,卡立諾丁說,法律程序最遲在下周開始進行,共有3名律師。2月18日凌晨3時,一群少年在內環公路夜騎飆腳車時,遭一輛閃避不及的轎車撞上,導致8人喪命8人受傷。死者是13歲至17歲的學生。

這件悲劇發生在在新山內環公路,靠近馬末尼亞穆斯林墳場處。22歲華裔女司機(魚飼料店店員),在前往新山彩虹花園朋友家後,取道回返士姑來皇後花園住處途中肇禍。

其中6名少年當場喪命,2人送院途中不治,另2名重傷者仍在醫院接受腦部手術,其余6人身上多處骨折。據了解,由於光線昏暗,並處於彎道,女司機相信因閃避不及,而撞向佔據車道的腳車隊。死者為莫哈末非達勿(16歲)丶莫哈末阿茲雷丹尼斯(14歲)丶海扎(16歲)丶莫哈末沙魯尼佔(14歲)丶法奧佔(13歲)丶莫哈末沙魯依茲萬(14歲)丶莫哈末阿茲哈阿米(16歲)及莫哈末哈利依斯干達(14歲)。

新山南警區主任蘇萊曼今早在中央醫院太平間召開記者會指出,肇禍女司機事發後受輕傷,已送院治療,處於受驚狀態。他透露,初步調查,肇禍司機沒喝醉,也沒有疾速。

他說,死傷者皆為中學生,警方將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1(1)條文調查。“車禍發生後,其餘青少年也將腳車丟棄在現場,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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