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警察正對你停在路邊的車開罰,你只需要這樣做!受用~

1, 你沒有影響他人通過

沒橫在人行道上, 沒擋住了其他車輛。

2, 你沒有逆向停車。

排除上面這兩條後, 如果交警正準備對你的停車行為進行取證, 你只需要迅速拉開車門, 回到駕駛位置, 正常駛離就可以了。

因為證據照片中, 駕駛位置上有駕駛員的, 是不能作為「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 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行為進行處罰的。

如果交警正準備給你的車貼條, 你可以邊打開手機的錄像功能(最好設置有快捷方式)邊告訴交警你臨時停了一下現在馬上離開。 如果交警仍然執意貼條, 那麼這段錄像就可以作為申訴和複議證據。

因為如果駕駛人在場, 交警應該是指出違法行為, 予以口頭警告, 令駕駛人立即駛離, 駕駛人只要快速駛離即可。

群裡一小夥伴在醫院臨時等人, 我把車停在路邊,降下玻璃等待,後視鏡裡可以看到一位交警由遠及近的一輛一輛的貼條,貼到我的車時候發現駕駛位置有人,人家扭頭就走了。

一說明,這位交警很清楚駕駛員在現場不能處罰;

二說明,口頭警告對他來說沒有任何意義,不如節約時間到路對面繼續貼條,更具有現實價值。

朋友們,仔細閱讀交通法,學習交通法,遵守交通法是保證安全,避免處罰的最有效方法。

爭辯、吵架、送煙、生氣、發泄都很OUT!效果不好,還解決不了問題。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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