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7月1日以後,人民幣走出國門難上加難!只要交易超5萬人民幣(約1萬美金),就必須上報!

中國人民銀行(央行)對外發布了新修訂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與現行規章相比,新規將大額現金交易的人民幣報告標准由“20萬元”調整為“5萬元”,外幣標准保持不變,並調整了金融機構大額轉賬交易統計方式和可疑交易報告時限,同時明確了以“合理懷疑”為基礎的可疑交易報告要求。管理辦法將從2017年7月1日開始實施。

美國利率的上升和人民幣的弱勢,增加了對資本流出過快的擔憂。央行出這一大招主要還是防止資金通過一些非法、地下渠道外流。此次新政釋放了一個信號:國家計劃對海外資金轉移進行徹查,外匯管制的趨勢只會愈演愈烈、以後資金出境只會越來越難。

為此,有海。外移。民、投資。需求的。。朋友們要。。。加快速度了。

來看看2017年1月1日要開始執行的《管理辦法》節選條例:

第五條  金融機構應當報告下列大額交易:

(一)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

你的交易被報告意味著什麼呢?在這個條例中有這麼一條:

第十四條  金融機構應當對通過交易監測標准篩選出的交易進行人工分析、識別,並記錄分析過程;不作為可疑交易報告的,應當記錄分析排除的合理理由;確認為可疑交易的,應當在可疑交易報告理由中完整記錄對客戶身份特征、交易特征或行為特征的分析過程。

也就是說,只要你的交易金額達到了5萬人民幣或者1萬美金,那麼你的信息將會倍進行人工分析,如果覺得你的行為有洗錢的可疑,那麼你的身份特征、交易特征都會被詳細記錄下來。

中國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該管理辦法在規章層面明確了金融機構切實履行可疑交易報告義務的新要求,有助於金融機構提高可疑交易報告工作有效性,有助於預防、遏制洗錢、恐怖融資等犯罪活動,有助於維護中國金融體系的安全穩健,有助於進一步與國際標准接軌。

這位負責人表示,實踐中,金融機構通過系統自動抓取報送大額交易,通過客戶身份識別、留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開展交易監測分析,發現並報送可疑交易報告。以金融機構報送的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為基礎,央行開展主動分析、協查分析和國際互協查,依法向執法部門移送案件線索,與相關部門一起預防、遏制洗錢、恐怖融資,維護金融安全。

新政出台後,將影響哪些人的錢袋子?

1、洗錢:非法所得,錢越多,越是一塊燙手的山芋。如果不能把贓款轉出去,很可能就成為給自己陪葬的祭品。所以,這類人不管有什麼法律條文的規定,拼了命也要把錢轉出去的,對於這類人,國家必須給予嚴厲打擊,不能讓他們逍遙法外。

2、避險:通過合法手段賺來的錢,為了規避不可預期的風險。

還記得2016年5月份,19歲的中國留學生周天宇花1.6億人民幣購買了加拿大一所豪宅,引起國內外巨大轟動嗎?

面對嚴格的每人每年5萬美元的外匯管制,中國人通過購買海外房產,把大筆的資金轉移了出去。

此外,有些人還不惜鋌而走險,鑽法律的空子。用“螞蟻搬家”一樣的方式,發動自己身邊的親朋好友、七大姑、八大姨的外匯額度轉移資產。

2015年9月,外匯局下發通知,嚴防個人購匯分拆交易(也就是螞蟻搬家),必要時拒絕購匯申請。“螞蟻搬家”被限制,國人又想出了購買境外保險這個辦法,尤其熱衷購買香港保險。因為內地居民在香港買保險可以用港元或美元計價——保費最高可達100萬美元甚至更高,然後從他們的內地銀行賬戶扣除相應數額的人民幣。之後投保人可從中套現,而且可作為投保所得的合法資金匯往世界各。

但如今海外買家們要注意了!自7月1日起,中國各大銀行須對超過20萬人民幣的跨境轉賬交易等多種情形上報,嚴禁購買境外債券、保險型產品及海外地產等。除非主業即海外房地產,而普通企業要想在海外購房,需經過政府審批。若有違規,則會禁止資金出境三年,並調查其是否卷入“洗錢”。這些“乾坤大挪移”的路也行不通了。

如圖所示,海外買家購房量顯著受外匯管制影響(圖片來自City.365)

參考來源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