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在深夜裡給任何人發任何消息,更不要在深夜裡發朋友圈

我曾在深夜做過很多錯事兒,比如:睡前喝很多水,第二天臉上浮腫;半夜一餓連吃3個小面包再灌一瓶奶,最後撐到睡不著;抽風喝酒,喝多了在大馬路上發瘋;不刷牙不洗臉就睡覺,時間一久看到自己牙口和臉就頭痛...

還有,想喜歡的人唐突表白,第二天起來看聊天記錄尷尬到無地自容。

有人曾說,人生的每個經歷都是一次生長,勳章是課堂,巴掌也是;經驗是成長,教訓也是。

人在晚上總會莫名變得感性和脆弱,那些不切實際的想法也總會在心底裡瘋狂且放肆的滋生。

那是一個寒冷的冬日裡,不知道為什麼突然很難過,也許是看到了馬路邊路過的小情侶甜甜蜜蜜的樣子;或許是聽到了一首和前男友喜歡的歌曲;也許是看到了手機相冊裡殘留的照片,忽然很想他。

然後手欠撥通了那個電話,他跟沒事人一樣跟我電話聊天,我說,想出來走走嗎?就這樣,時隔三年我們第一次對話和見面。

我前男友,現在是我閨蜜的老公,當初和我在一起的時候睡了我最好的閨蜜。

我們在壓馬路之前喝了幾瓶酒,有些微醺。兩個人並排走著,手機還外放著張學友傷感的歌曲,我很大聲的邊哼邊唱,走著走著不知道想起了些什麼,眼淚刷就下來了,他很配合的用手輕輕地擁住我。

那天晚上,可能是被什麼附身了吧,我拍了和他好幾張合影,還發在了自己的朋友圈。後來,還把這些照片發給了曾經的閨蜜,也就是他現在的老婆。

情感:不要在深夜裡給任何人發任何消息,更不要在深夜裡發朋友圈

當時宿醉完全不記得後面還發生了些什麼,但是好在我還是被完全送回家,不過閨蜜把我拉黑了。

第二天起來,看見自己朋友圈一張張兩人的合照,還有那些零散的記憶,我也是不止一次的後悔後怕。

真的永遠都不要在深夜裡給任何人發任何消息,更不要在深夜裡發朋友圈。

因為那些話,都太感性了,經不得現實一點的推敲。它們只是你一時興起的洶湧情緒,和漲潮一樣,總會慢慢的淡下去。

我們總以為半夜想念的人就是內心真正惦記的人,可是第二天天一亮,用水洗把臉,突然發現:

那個以為這輩子都過不去的那個坎兒,不知不覺已經過去了;記憶裡的那張臉已經模糊,甚至連輸入法都記不得那個名字了。

你會感嘆,時間過得真快。昨夜把自己雙眼皮哭成了單眼皮,今早起來,就不知道淚點在哪裡了。

就像陳奕迅在《十年》裡唱的:

“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才知道你的眼淚,不知為了我而流。也為別人而流。”

所以啊,不要在深夜裡,發任何情緒的朋友圈。否則在第二天早起,你會想抹殺掉那個昨天矯情到不行的自己。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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