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判處T.O.P 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兩年

29日上午11時30分(韓國時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4部)進行了T.O.P涉嫌吸食大麻案第一次公審,在當日公審之前檢察機關提供了吸食大麻嫌疑公訴事實,對此,崔勝鉉方面的法律代理人以及本人持承認態度。

檢察機關通過視聽資料、現場照片以及國立科學調查等資料得出了調查結果,T.O.P方面沒有提供額外證據。

對此,檢察機關判處T.O.P有期徒刑10個月,緩期執行兩年。

T.O.P本人在媒體面前表示:“因為錯誤的判斷而造成了無法挽回的嚴重失誤,那一周是我人生中最糟糕的時間,我很懊悔,我將帶著羞愧的心情接受任何處罰。”據悉,法院正式宣判將於7月20日下午13時50分(韓國時間)舉行。

在公開的新聞照中,T.O.P向大眾90度鞠躬,表達了自己的懺悔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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