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化身清潔人員,穿著制服檢垃圾

晚安,墾丁國家公園,是知名觀光區,今(7)月16日新聞報導:「派出所及變電箱」成了垃圾場,警察化身清潔人員,穿著制服檢垃圾,我這個退休過氣的老警察,感到悲哀與難過,員警勸導,民眾不理,環保單位,則説:「將派員稽查」,平常是否在睡覺,派出化身清潔隊員,上級分局,及他們的長官,也是在夢中,沒人糾正,難道員警檢垃圾成了我們的聀責日後民眾發現那裡不乾淨可電警政署長交待所屬辦理,那就熱鬧了,反正署長同樣不務正業,對員警辛勞,從來不敢給上級反映,為現職同仁,一起高聲呼喊,署長陳國恩醒醒吧!!!,為現職同仁,一起高聲呼喊,署長陳國恩醒醒吧!!!

台26線墾丁大街長期遭違規設攤,除了日前遭投訴攤販佔用候車亭,垃圾問題更是多年難解,諷刺的是,大街上唯一沒有攤販佔據的墾丁派出所門口周邊,竟成了遊客亂丟垃圾的集中地,一名香港遊客目擊拍下絡繹不絕的遊客,「大方」將垃圾放在變電箱上,毫不在意有人拍照錄影,屏縣府環保局表示,為杜絕這類缺乏公德心行為,近期將派員南下配合警方蒐證當場開罰,可處1200元以上罰款。

堆放在變電箱上的垃圾,對比背後顯眼的派出所標誌顯得可笑,港客透過台灣友人投訴指出,13日晚上到墾丁大街逛街,驚訝的發現遊客「自然」的將垃圾亂丟在派出所前,他拿起手機拍照錄影,短短20幾秒時間,仍有遊客不斷的將垃圾放上去,看起來還大都是台灣籍的遊客,想起「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感覺相當諷刺。

「台灣人帶頭丟,然後外國人也跟著丟。」同時目擊亂象的台灣民眾小薰說,他看到香港遊客在拍人丟垃圾,發現過程中幾乎都是自己同胞,實在感覺相當汗顏,甚至有辛苦執勤員警抽空出來制止並找人清理,但最後仍有遊客繼續丟。屏縣府環保局局長魯台營表示,隨手亂丟垃圾問題,民眾難以舉證開罰,但警方現場是可以依「社維法」裁罰,環保局近期將不定時安排稽查人員南下,會同警方在墾丁大街進行亂丟垃圾取締裁罰,違者依「廢清法」第27條處1200元以上至6000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共同愛護墾丁的旅遊品質及環境。墾丁垃圾及攤販亂象已經超過20年,恆春警方上週也與各單位召開協調會,期盼有行政機關出面整合,攤販業者代表強調願意提供垃圾袋(桶),設法解決髒亂及垃圾亂丟問題,但統籌攤販去向及規劃的權責,各單位仍無具體結論。路權單位公路總局楓港工務段則再次強調,墾丁大街道路二側、叉路口本處已劃設禁止停車線(黃線)及禁止臨時停車線(紅線)等取締標線,以供執法機關依法取締告發民眾違規行為,每年皆編列清道經費,不定期邀集縣環保局、縣警察局、恆春鎮公所等相關單位共同執行清道專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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