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設新金融監管機構:習近平強調黨的領導和實體經濟

中國設新金融監管機構:習近平強調黨的領導和實體經濟

人民幣圖片版權REUTERS

習近平在金融工作會議上表示,中國將推動經濟去槓桿。

中國五年一次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在上周六結束。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會議上指出防範金融體系的系統性風險,並強調實體經濟以及加強中共黨的領導。

習近平表示,"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金融必須要為實體經濟服務,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

習近平稱,必須"加強中共中央對金融工作集中統一領導","建好金融系統領導班子,強化對重要人員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

據中國央視報道,習近平在會議上指出,中國將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強化人民銀行宏觀審慎管理和系統性風險防範職責,並強化監管問責。

中國官媒報道沒有披露金融穩定委員會的職能和負責人等細節。

中共黨媒人民日報旗下微信公眾號"俠客島"發佈文章分析稱,這次會議"信息量很大",兼具"風向標"和"壓艙石"意義。

何關注點

2017年7月15日至16日,第五次中國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他稱做好金融工作要把握好四個重要原則:

  1. 回歸本源,服從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金融要把為實體經濟服務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全面提升服務效率和水平;
  2. 優化結構,完善金融市場、金融機構、金融產品體系;
  3. 強化監管,提高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能力;
  4. 市場導向,發揮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中共黨媒文章分析稱,自2012年第四次中國金融工作會議以來,中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呈現出新特點,也暴露出新問題。中國經濟呈現「三疊加」新特徵,步入新常態。傳統工業部門產能過剩,去槓桿、去產能、去庫存矛盾突出。

文章稱,加槓桿過度會帶來系統性風險。現在房地產和金融業務相互滲透風險交叉,一旦地產出問題,銀行業和經濟體的系統性風險就在所難免。

習近平表示,中國將「推動經濟去槓桿,把國有企業降槓桿作為重中之重,抓好處理『殭屍企業』工作」。他還表示,中國將嚴控新的地方政府債務,並加強對互聯網融資的監控。

由於監管機構負責監管複雜金融系統的不同部門,單一的監管主體已無法對被監管機構的業務範圍全覆蓋,文章認為近期各種金融創新本質就是"監管套利"。

另一篇人民日報評論則說,習近平的講話」闡明經濟發展新常態下金融工作的指導思想和重要原則「,並稱,「不能打著創新的名義,盲目鋪攤子,大高資本體內循環和脫實向虛,更不能搞金融詐騙"。

路透社說,對於為了追求高回報而秘密將資金轉入具風險的金融產品,單一監管機構使當局追蹤這些市場操縱者的工作變得複雜。除此之外,當局還擔心金融"大鱷",而監管者眼中的大鱷指的是那些涉嫌繞過監管規定奪取其它上市公司控股權的金融巨頭。

今年二月,中國保監會在官網公示對前海人壽的行政處罰書,指前海人壽犯下六宗罪,其中包括編製提供虛假資料的行為,其餘五項涉及違規運用保險資金的行為。保監會因此給予前海人壽董事長撤消任職資格並禁止進入保險業10年的處罰。

在前海人壽被處罰後,中國保監會根據現場檢查中發現的恆大人壽股票投資等方面存在的違規行為,給予恆大人壽限制股票投資一年、兩名責任人分別行業禁入五年和三年的行政處罰決定。

有何不同?

習近平在會議中強調,」金融是實體經濟的血脈,為實體經濟服務是金融的天職,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範金融風險的根本舉措「。

他表示,金融管理部門要努力培育嚴格問責的監管精神,」形成有風險沒有及時發現就是失職、發現風險沒有及時提示和處置就是瀆職的嚴肅監管氛圍「。

7月14日至15日,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圖片版權XINHUA

7月14日至15日,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習近平出席會議併發表講話。

中共十九大即將在今年秋天召開。習近平預料將在十九大進一步鞏固其權力。路透社引述熟悉中國金融監管的分析人士說,中國金融工作會議通常是由總理主持,可這次不僅習近平去了,反貪監督機構和人大也分別有人參加。

中國總理李克強在會議中表示,將"繼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保持貨幣信貸適度增長和流動性基本穩定,不斷改善對實體經濟的金融服務"。

駐上海投行業人士、凱源資本董事總經理陸修泉表示,中國計劃改善系統性風險的做法值得稱道,但此舉亦是希望為了給中共十九大的完美召開營造氛圍。據他預計不會設立一個統一的超級監管機構。監管機構方面尚未宣佈具體的計劃,而在十九大召開前,估計也不會公布。

類似會議幾次?

中國金融工作會議每五年舉行一次。在1997年底、2002年初、2007年初和2012年初共召開過四次,除第一次開會是在1997年底外,其他三次都在中央政府換屆選舉年的年初召開。

過往舉行的四次會議都推出了相關的金融改革和機構改革等重大舉措:

  1. 2012年1月6至7日(第四次中國金融工作會議):提出八項金融改革議題,包括深化金融機構改革,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防範化解地方性債務風險,加強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建設,完善金融宏觀調控體系,擴大金融對外開放,加強金融基礎建設,提升金融服務能力;
  2. 2007年1月19至20日(第三次中國金融工作會議):深化銀行改革,中國農業銀行改制、國家開發銀行全面商業化,被視為中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標誌性事件的中投公司成立;
  3. 2002年2月5至7日(第二次中國金融工作會議):加強金融監管和國有銀行改革,加快推進四大行改革上市,撤消中央金融工委,成立銀監會,並成立國有銀行改革領導小組;
  4. 1997年11月17至19日(第一次中國金融工作會議):會議提出,力爭用三年左右時間大體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相適應的金融機構體系、金融市場體系和金融調控監管體系;中央財政發行2700億元特別國債,注資四大國有銀行,四大行剝離了1.4萬元的不良資產給新成立的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對金融業實行分業監管,成立了證監會、保監會。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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