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19歲男性侵親媽「不然不給妳家用」.被抓竟辯「都她穿情趣還露點勾引我」!

▲示意圖(擷取自Pixabay) 離譜,原來SOD都是真的!新北市19歲男子阿倫(化名)自小在育幼院長大,16歲時被親生母親接回,但他在成年後,開始對「性」產生好奇,竟對剛滿40歲的母親伸出魔爪,母親受不了而報案,問訊時,男子辯稱「是她都在家裡穿薄紗內衣!」認為母親引誘,警方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他函送法辦。(聯合新聞)

 警方調查,姜男身世坎坷,父母離異後,因沒人想照顧他,只好獨自一人在育幼院

生活。沒有工作的姜母,卻在姜男16歲時,向育幼院表示要將他領回照顧,想藉此依靠兒子工作奉養她。(中時電子報)往後的日子,姜男母子便一同在新北市租屋居住,日常生活開銷全依靠姜男平時外出打工支應,姜母在家負責打理家事。(中時電子報)

 年輕力壯的姜男,很快就對自己漂亮的媽媽產生興趣和性趣。由於長期沒有和媽媽生活,對母親毫無感情可言,加上精蟲充腦,就快犢破車幹了傻事。姜男表示,母親常常穿著1件式超薄超短的情趣洋裝在家裡走來走去,甚至還露點問兒子要不要摸摸看。就算是媽媽也會受不了,更何況是凍齡的漂亮媽媽。姜某從去年開始就以斷絕經濟來源來威脅母親,要求姜母與自己發生性關係。(

三立新聞)

姜母根本無法反抗兒子,加上擔心長期飯票就這樣長期消失,於是束手就擒。直到去年為止,姜男和母親亂倫4次。姜母身心俱疲,只好報警處理,逼的兒子流浪天涯。(三立新聞) 今年5月,警方在街上巡邏時,發現姜男騎車身影,隨即將人攔下帶回偵訊。但姜男到案後,卻一口咬定的母親的問題,稱「都是她引誘我的」。他解釋,母親在家中經常穿著清涼的情趣洋裝,有時甚至會刻意露出胸部,問他「要不要摸摸看?」才會讓他受不了;由於雙方說法大相逕庭,警方訊後僅先將姜男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詳細案情仍有待後續釐清。(

ETNEWS)全案登上媒體版面後,有部分網友痛批姜男「噁心」、「誇張」,但更多人一面倒地在批評姜母:「他早就不是妳兒子」、「沒養過兒子,卻要兒子養妳,這麼划算的生意啊」、「害自己兒子前程毀了,罪有應得」、「可憐的孩子,16年來得不到親情」、「16歲才去領養回來,心態難道沒問題嗎」、「長輩有問題別怪小孩」、「活該,不值得同情」、「真不要臉」;不過,也有網友認為一碼歸一碼,不該檢討性侵受害者,甚至質疑事件真實性,因而引發論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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