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申請離婚的方法和條件!!!! 男女都應該了解!!!

馬來西亞申請離婚的方法和條件!!!! 男女都應該了解!!!

兩個人從相知,相愛到一起攜手邁入婚姻本來是件值得祝福和感到幸福的事情,但無奈很多事情我們無法預料,兩個人的感情有可能會變質。

當婚姻只剩下痛苦和無奈時,離婚其實是最好的方法。以下為你剖析馬來西亞離婚的方法和條件。

馬來西亞的非回教徒有兩種解除婚約(離婚)的方法:

1) 雙方面同意離婚

2) 單方面離婚

雙方面同意離婚申請書(JOINT PETITION)

一對合法夫妻可以在雙方面同意的情況下申請離婚。除非獲得法官允許,申請者必須已婚超過兩年。雙方面同意離婚的申請書,允許夫妻兩方自由協議和安排離婚後的孩子撫養權,贍養費以及資產分配。

單方面離婚申請書 (UNILATERAL PETITION)

夫妻其中一方,可以在另一方不同意的情況下,自行提出離婚。提出離婚的原因可以是:

1) 另一方有外遇;

2) 另一方的不合理的行為舉止,讓申請者無法繼續和他相處下去;

3) 另一方拋棄申請者兩年或以上;

4) 夫妻雙方分居(或分房)超過兩年。

哪一方將擁有孩子的撫養權?

雙方面同意離婚申請書 (JOINT PETITION): 雙方可以自由協商和安排。

單方面離婚申請書 (UNILATERAL PETITION): 其中一方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請,讓法官作出判決。法官將會根據各種因素做出決定。決定的因素包括:1) 孩子們的福利 2)父母親的意願 3)孩子們的意願(如果孩子有能力表達其獨立的意願)。 如果孩子的年齡小過七歲,法官將假設孩子的母親比較適合擁有撫養權,除非孩子的父親可以證明或推翻這個假設。

財產將如何分配?

雙方面同意離婚申請書(JOINT PETITION):雙方可以自由協商和安排。 單方面離婚申請書(UNILATERAL PETITION):其中一方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請,讓法官作出判決。如果財產是由其中一方個人的努力(effort)獲得,那麼此方將獲得更大的比例。如果財產是雙方面的努力獲得,法官將按照各方貢獻的程度來做出判決。

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多長的時間?

不同的離婚案件所需的時間有別。這主要取決於以下因素 1. 法庭的排期 2. 案件的複雜程度 3. 雙方做出決定所需的時間 4. 律師樓的辦事效率和相關經驗。 雙方面同意的離婚申請一般需要用上六到九個月的時間,而單方面的離婚申請書則需要更長的時間。

離婚手續費大約是多少?

雙方面同意的離婚申請書一般上所需要用的費用比單方面申請來的較低。律師費將取決於以下的因素:

案件的複雜程度,律師處理該案件所需要的時間和技能; 協議書內容的複雜程度; 一般來說,無法達成協議的離婚案件所需的時間和費用較多。因此,單方面的離婚申請書的律師費較高。

律師費由誰來承擔?

雙方面同意離婚申請書:1) 其中一方付完律師費 或 2) 雙方共同承擔律師費。

單方面申請離婚:雙方需各自繳付自己的律師費。

雙方面同意的離婚程序和流程:

1) 點擊這裡以聯絡我們的法律顧問

2) 在律師的建議下,做出妥善的安排(贍養費,孩子的撫養權,財產分配等)

3) 簽署離婚協議書

4) 在律師的陪同下,出席法庭的審訊(如果沒辦法出庭,請諮詢律師)

5) 領取你的離婚證書

FAQ:

問: 請問我可以在結婚兩年之內申請離婚嗎?

答: 可以辦得到,視情況而定。

問: 請問我一定要我們一定要分居兩年才可以離婚嗎?

答:不需要。

問: 請問我們分居兩年後,是不是自動離婚?

答: 不是。你必須聘請律師,向法庭申請。

問: 請問我可以在不需要經過律師,直接向國家登記局JPN ( 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 申請離婚嗎?

答:不可以。

問: 另一方拒絕簽紙離婚,請問我可以申請離婚嗎?

答: 可以。

國外疑問

問:我是馬來西亞公民,但我現在在外國居住.請問我可以在馬來西亞申請離婚嗎?

答:可以。你可以聘請馬來西亞的律師,把離婚文件寄給你,讓你在國外簽名。

問:我是馬來西亞公民。我已經在國外辦完了離婚手續,且領到了離婚證書。請問我國外的離婚證書在馬來西亞有效嗎?

答:你在國外的離婚證書將不受馬來西亞政府承認。你必須要聘請馬來西亞的律師,向法庭申請以承認你外國的證書,和更新你在國家登記局JabatanPendaftaran Negara (「JPN」)的婚姻記錄。

問:我不是馬來西亞公民,但我在馬來西亞註冊我的婚姻。請問我需要向馬來西亞法庭申請離婚嗎?

答:需要。

分居兩年

問: 請問我可以在結婚兩年之內申請離婚嗎?

答: 可以辦得到,視情況而定。

問: 請問我一定要我們一定要分居兩年才可以離婚嗎?

答:不需要。

問: 請問我可以在不需要經過律師,直接向國家登記局JPN ( JabatanPendaftaran Negara) 申請離婚嗎?

答:不可以。

問:我已經去了國家登記局JPN ( JabatanPendaftaran Negara) 輔導三次,請問這屬於離婚嗎?

答:不屬於。

問:我已經拿到了國外的離婚證書,請問我可以直接把國外的離婚證書呈交去國家登記局JPN ( JabatanPendaftaran Negara),以更新我的婚姻紀錄嗎?

答:不可以。因為你在國外的離婚證書將不受馬來西亞政府承認。你必須要聘請馬來西亞的律師,向法庭申請以承認你外國的證書,和更新你在國家登記局JabatanPendaftaran Negara (「JPN」)的婚姻記錄。

其他疑問:

問:我的丈夫/妻子不同意離婚。請問我可以單方面提出申請離婚嗎?

答:可以。

問:我的丈夫/妻子不同意簽收任何離婚文件。請問我可以單方面提出申請離婚嗎?

答:可以。

問:我的丈夫/妻子現在在國外居住。請問我們可以申請離婚嗎?

答:可以。

要了解更多?請參考 www.mylawyer.com.my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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