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以為自己很了解醫藥卡!醫藥卡的秘密 你真的了解醫藥卡嗎?

很多人都以為自己很了解醫藥卡 醫藥卡的秘密 你真的了解醫藥卡嗎?

目前的醫藥費日漸高漲,尤其是去到私人醫院或診所看病時,相關的費用更是貴得驚人,

所以有一句話說,窮人千萬別生病,不然會被醫藥費壓垮。

基於這種情況,越來越多人開始購買醫藥卡,不過其實目前的醫藥卡種類很多,

有些類似於可以獲得投資回酬的,而有些就如車險一樣,每年都在繳交保費,但你可能一輩子都不會用到。

購買醫藥卡時,必須清楚的知道相關的詳情和細節,這樣才能保障你的權益。

醫藥卡不是萬能的,究竟在購買醫藥卡時需要注意些什麼?

普遍上大家對醫藥卡的誤解又有哪些呢?

購買 Medical Card 醫藥卡保險需知

a. 30天等待期在簽下一份新的醫藥保單首30天內所發生任何疾病都是不受保的,

唯有因為意外事故所致的醫藥費用才能獲得理賠。

b. 現有病症已經有了的病症或正在接受治療的症狀都不受保。

c. 特別聲明的病症保單生效的首十二個月內,無論投保人知道與否,有某些疾病是不受保的。

d. 其他不受保項目包括:整容,生育,自殺,危險運動,戰爭或暴亂所引起的事故等。

購買 Medical Card 醫藥卡的誤區

a. 在投保人入住醫院時,如果醫生無法及時呈上報告給保險公司以獲得保險公司的理賠擔保書時,

院方還是會要求投保人先付抵押,直至醫藥報告呈上並被證實是受保的病例。

b. 投保人往往會認為有了醫藥保險後,便不須支付分文,保險公司會照單全賠。

但是在某些情況下保險理賠是無法照單全賠的,如:

(i)所購買醫藥保單的種類是屬於共同付款型的,因此保客必須與保險公司共同分擔10%至20%的費用。

(ii)當投保人入住病房的等級起出所投保病房津貼的等級,或所牽涉的費超出保險公司的頂限,所超出的費用,是必須由投保人分擔的。

(iii)有些費用如:私人看護,非醫藥性服務費(電視、電話、娛樂消費等)是不在保障泛圍內的。

(iv)當保險公司處理保險理賠時,它們會跟據大馬醫藥公會所規定的“合理”醫藥治療費作出賠賞。

如院方或主治醫生在有關的療程中征收超出“合理”的醫療費,則保險公司保留權力只賠賞至“合理”的水平。

保單內充斥著很多保險術語,因而讓人望而卻步。

所以,在這裡和大家分享一些醫藥卡內常出現的字眼,好讓讀者們可了解這些看似艱深難懂的字眼含義。

A) 終生總限額(LIFE TIME LIMIT)受保人一生或直到保障最後年齡的醫藥可索賠最高醫藥限額。

目前已有幾家公司推出無終生總限額的保單,以順應日益高漲的醫藥費。

B) 年度總限額(ANNUAL LIMIT)一年可索賠的最高醫藥限額。

建議年度總限額盡量大,以應付往後日益高漲的醫藥費。

C) 共同付費(CO-INSURANCE)這是要求顧客在特定情況下負擔一定醫藥費的條款,

如所住的病房超過所持醫藥卡的限定病房費用(如:所持醫藥卡病房:R&B 200,住院病房:R&B300)

或門診洗腎和癌症治療要求顧客負擔10%費用。各家保險公司不一,建議讀者可向保險從業員咨詢。

D) DEDUCTIBLE受保人在獲得保險公司賠償醫藥費時所必須承擔的費用,

如:DEDUCTIBLE RM100K,意思是受保人須先自行負責RM100K,保險公司才承擔余下的款項。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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