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女童童婚案】法庭今日終於對41歲男主角做出了判決!

(吉蘭丹.話望生9日訊)引起全國注目的童婚案裡的男主角,即丹州話望生縣一名41歲的 橡膠收購商,因為與11歲女童非法結婚,而於今日在話望生伊斯蘭初級法庭被罰款1800令 吉。

該名男子仄莫哈末卡林因為非法結婚和非法納 妾,每一項罪狀各別被罰款900令吉,他上庭時 俯首認罪。 男子是在2002年吉蘭丹州伊斯蘭家庭法第19和 第124條文下被罰款,這2項條文的最高罰款是 1000令吉或判監2個月。

話望生伊斯蘭初級法庭的法官莫哈末蘇白尼作出 宣判。 在第19條文下,這名在泰國娶女童的男子因為非 法結婚而被罰款900令吉;在第124條文下,他因為非法納妾,也一樣被罰款900令吉。

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指出,該部已通過屬下的福利局,探訪了童婚案11歲女童的家庭兩次,並已對他們進行輔導。

該部今日發表文告指出,有關女童已在7月4日被帶往吉蘭丹瓜拉吉賴醫院做身體檢查,該醫院的兒童醫生初步證實,該女童並未受到虐待或傷害。不過,文告說,身體檢查的完整報告仍未出爐。

文告指出,從女童母親所得到的最新消息是,她們還在哥打峇魯,正等待泰國當局的安排,已將她們一家帶回泰國,不過回泰國的確切日期仍有待確定。

副首相兼婦女及家庭發展部長拿督斯裡旺阿茲莎說過,像這樣的婚姻沒有經過伊斯蘭教法院許可,一概無效,而此案例可能還涉及戀童癖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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