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海邊遊玩 少女險遭羅興亞男子強姦

(檳城4日訊)19歲卡搭爾籍少女到檳城直落巴巷海邊游玩時,險遭一名31歲羅興亞籍男子強姦!

檳州西南縣警區主任安峇拉甘警監今日證實已接到受害者的投報

他說, 受害者是一名學生,她是與家人在7月30日下午3時30分,光顧直落巴巷沙灘一家餐館後,獨自到沙灘散步。受害者對沙灘的騎馬服務有興趣,便趨前向一名沙灘男孩詢問詳情。

他說,嫌犯向受害者表示可提供對方騎馬服務後,就把受害者帶到海邊旁森林小徑。

當受害者被帶往森林時,嫌犯強行從後捉著受害者雙手再將她推倒。之後,嫌犯脫掉身穿的短褲,再強行脫下受害者的褲子。

「嫌犯嘗試把陽具插入受害者私處,惟並不得逞。之後嫌犯往受害者私處射精後逃去。」

青年作控方證人在接到受害者投報後,警方當天逮捕該名31歲嫌犯助查。而在經過調查後,警方也將於下週一以非禮罪名,提控該名涉事的嫌犯。

此外,有一名43歲孟加拉籍沙灘男孩目睹事發經過,但他卻「隔岸觀火」,現他也被扣查,以調查其旅游證件的合法性。而另一名28歲羅興亞籍沙灘男孩,則可能成為控方證人。

(峇株巴轄5日訊)一名性愛成癮的13歲巫裔少女,自去年起與約10名年齡介於13歲至17歲的男學生發生性行為,次數高達20次以上,更在發生性行為期間拍攝影片。

峇株巴轄警區主任阿都瓦希助理總監透露,警方是於7月31日接獲峇株巴轄政府醫院通知,指該院接收了一名疑被強姦的少女。

他透露,這名受害者來自峇株巴轄,今年就讀初中一,在5個兄弟姐妹中排行最大,其父母與其他兄弟姐妹目前定居於外州,受害者則與祖父母同住。

「受害者向輔導老師坦承,她曾與多人發生性行為,老師隨即把她帶到峇株巴轄政府醫院,以治療她的性成癮。」

他指出,受害者稱本身從2017年底開始,便自願與約10名男子發生性行為,次數至今超過20次,地點在祖父位於亞依淡的住家。

「受害者與友人發生性行為時,都會拍攝影片,最後一次是在6月18日,受害者與兩名朋友在祖父家外面的廁所發生性關係,當時他們也拍了影片。」

他透露,經醫院檢查後證實,受害者的處女膜已破裂,也證實她並未懷孕,受害者目前在醫院接受治療。

他說,警方已在8月2日至5日展開行動,在學校附近及住家逮捕了11名涉案男嫌犯,其中6名嫌犯將延扣至8月10日,另5名嫌犯則將在明日再申請延扣7日。

他表示,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第375B(輪姦)條文繼續調查此案。在該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30年,再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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