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祿冰賣貴被罰3萬 貿消部:全國首例

(亞庇8日訊)美祿冰1杯賣3.20令吉遭消費者投訴,一家印裔穆斯林餐館因此被貿消息部提控,被罰3萬令吉。

如果28歲的印裔穆斯林餐館老闆無法繳付法庭判處的罰款,則可能面對6個月的牢獄之災。

這家餐館是因為觸犯2011年價格管制及反牟取暴利法第24(5)條文而被控上庭。

貿消部是於2016年7月3日接獲投訴,指有關售賣黃姜飯的印裔穆斯林餐館,美祿冰一杯賣3.20令吉,因此展開調查,隨後將業者告上法庭。

貿消部回應:全國首例

此案也因漫長的2年全面法律審訊,成了國內消費者案件的首例。

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部副總監拉維貞德拉表示,案件答辯人無法提供完整資料,包括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之間,美祿、牛奶和冰塊的進貨收據。

他說,貿消部強而有力的指控,讓答辯人毫無餘力挑起疑點,最終罪名成立。

也是貿消部沙巴執法主任的拉維是今天在此間迷你布城聯邦行政中心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如此表示。

他表示,這起案件也是全國第一起經歷了全面法律審訊的消費案件。

網民:雪隆賣更貴

部分網民回應:「KL PJ 一帶全部都3.50-3.80咯… 還不是照賣」、「這樣可以開罰的話,很多店都會中招」、「好呀,殺一儆百,要不然每個都拿sst 作藉口,亂起價」、「應該罰,那些無良商家就是喜歡亂亂漲」、「那些cafe賣7塊一杯需要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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