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做你認為對的事

「20幾歲的時候不規劃,30幾歲的時候發現時間不等人;20幾歲的時候不思考,30幾歲的時候將沒機會去思考;20幾歲的時候不努力,30幾歲的時候想努力都很艱難;20幾歲的時候不敢做,30幾歲的時候想做也無能為力。」

人生最怕的不是人生過於短暫,而是老了以後才發現人生前半段大好的人生時光都拿去做不喜歡做的事。

「工作最大的痛苦,不在於賺的錢多一點、少一點,最大的痛苦是來自於學不到東西,沒有累積,沒有成長,意識到自己為了金錢正在浪費生命,無法為自己的生命加分」。

人生中無論你想做的是甚麼,其他人都會有不一樣的看法,別在乎其他人怎麼想,只要是自己認為對的事,就堅持走下去。

或許現實中的生活壓力是個問題,但還是不乏有人在窮困的生活中仍然持續做自己熱愛的事情。

知名導演李安曾在家中過著數年沒有薪水的日子,但持續做它喜歡做的事才造就了今天的他。據商業周刊報導,李安年輕時曾寄宿在美國紐約朋友家,當時身上存款只有新臺幣一千一百元,三十一歲生活在紐約,六年沒有工作,靠當研究助理的老婆養一家三口。

當一個人做的事是他真正熱愛的事情時,往往可以發揮很大的力量,並且能夠做到卓越出眾。「如果你在做的不是你喜歡做的,別再做下去,若等到四十幾歲再來思考,就太晚了」。

人生要多嘗試,並勇敢選擇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一件事,即使看似平凡,但只要你做深、做久,很快就能變成你的專業。

「想成功,最快方法是做你喜歡做的事,然後全力以赴」。

唯有做你喜歡做的事,才能做得長、做得久,也才能夠做得卓越出眾。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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